《問政德州》後續追蹤:違建房屋7年未拆除?宅基證更換遲遲不歸?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的,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而佔用耕地超過10畝,基本農田超過5畝的,就屬於犯罪,要移送司法機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月15日,在首期《問政德州》中,德城區黃河涯鎮金莊村的幾處耕地上建造的房屋,走進了大家的視線。


位於德州市德城區黃河涯鎮的金莊村,是一個有著300戶村民的小村。10年前,為了增加收入,部分村民建起了雞棚,發展養殖業。但是雞養了沒多久,雞棚竟然大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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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金莊村的東南角,有一處雞棚不知不覺變成了幾間房子,房屋前面的院子也被人用圍牆圍了起來,儼然與民宅沒有兩樣。


金莊村前村黨支部書記武文元表示,在村委會的多次制止無果下,這幾棟違建房子還是建了起來。於是村民們繼續舉報,2013年4月,德州市國土資源局還下達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金莊村委會將此處違建拆除。


《問政德州》後續追蹤:違建房屋7年未拆除?宅基證更換遲遲不歸?

“逾期不申請複議、不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這是行政處罰決定書最後的一句話。然而在村委會制止建造違規房屋無效後,相關部門並沒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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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徹底解決這非法佔用耕地違建的民居, 4月16日上午,德州市自然資源局的相關負責人帶隊,來到黃河涯金莊村,針對耕地上建房屋的問題進行了實地考察。


市自然資源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周玉恆告訴記者, “2013年,我們對這一違法佔地下了處罰以後,後期的監管沒有跟上。現在鎮上正做工作讓他自己拆,如果不拆,我們將依照法律法規做進一步處理。


此外,針對首期《問政德州》中,寧津縣百佛堂村宅基證收上去,遲遲不下發的問題,寧津縣自然資源局第一時間進行核實,經瞭解,該村民宅基地檔案完整,其主要目的擬使用宅基證進行抵押貸款,由於目前國家政策原因,目前尚不能進行抵押貸款,寧津縣自然資源局局已向當事人進行解釋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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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針對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的有關事宜,按照部及省廳關於開展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工作的要求,寧津縣自然資源局在積極準備完善相關數據材料基礎上,對前期的所需要的材料進行了整理,確定了工作方案與思路,並將該項工作納入日常不動產登記工作,逐步解決全縣農村宅基地到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工作,滿足農村老百姓辦理登記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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