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开发票的部分收入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吗?

第658问

答: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作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都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免征增值税。就是说,不但没有开发票部分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连开了一个点普通发票的收入都可以一并享受免税政策。但是,要注意自2月6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下发之后,纳税人按照规定享受免税优惠时,如果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者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没开发票的部分收入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吗?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政策链接

《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五期)》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财税公告2020年第8号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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