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遭繼母毒打,禁止家庭暴力刻不容緩

摘要

中青評論

預防家庭暴力,既要提高監護人的法律意識,增強個人素養,也需要居委會、村委會、婦聯、醫療機構等組織及時發現問題、化解風險。

此前,據《新京報》報道,4月28日,黑龍江佳木斯4歲女童疑遭繼母毆打致昏迷,目前仍在重症監護室救治。經法醫鑑定,孩子身體不同部位重傷二級、輕傷二級和輕微傷。4月29日,黑龍江省墾區公安局建三江分局發佈通報,女童繼母曲某某、生父於某龍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這場備受外界關注的女童被家人毒打的事件,正有越來越多的真相浮出水面。

4歲女童遭繼母毒打,禁止家庭暴力刻不容緩

結合多方信息,我們不難看出,這是一起十分典型的家庭暴力事件。面對被打得傷痕累累的無辜孩子,我們既感到心痛,也感到憤怒。當孩子因為太小而大小便不能自理時,其繼母不僅不用心照料,反而拿她洩憤,用不同方式對孩子施加傷害。鑑定顯示,孩子身上的創傷不是一兩天內形成,而是多次傷害累積所致,如此行徑,實在天理難容。

包括這起案件在內,許多家庭暴力的施暴者,都存在法律意識極其淡薄的問題,不少被曝光的施暴者甚至意識不到打孩子涉嫌違法。某些人所謂的“孩子是自己的,別人管不著”之類的道理,從法律上看顯然講不通——2016年3月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明確指出:“家庭成員之間應當互相幫助,互相關愛,和睦相處,履行家庭義務。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與此同時,刑法也明確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位繼母如此殘忍狠毒地毆打孩子,觸碰了法律的底線,因此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4歲女童遭繼母毒打,禁止家庭暴力刻不容緩

為了減少類似悲劇的發生,對家庭暴力的預防工作必須走在事後追責前面。預防家庭暴力是一個系統性的工作,既要提高監護人的法律意識,增強個人素養的教育水平,也需要居委會、村委會、婦聯、醫療機構等組織及時發現問題、化解風險。

在預防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問題上,監護人無疑是“第一道防線”。在此事中,在受害女童的繼母行為出格時,最應制止其違法行為的就是孩子的生父。然而,事實卻令人失望,據報道,受害兒童的生父雖然沒有繼母出手那麼狠毒,但在管教孩子時也曾用手、數據線、笤帚等物毆打孩子。事後看來,如果父母雙方有一人能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控制對方的極端情緒與行為,恐怕都不至於讓孩子遭受如此持久與嚴重的創傷。

4歲女童遭繼母毒打,禁止家庭暴力刻不容緩

與其他暴力受害者不同,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的未成年人,往往不具備自行依法維權的能力。因此,外部的積極干預與有效防控顯得十分重要。當家庭內部調解功能失效時,外界的援助必須及時到位。目前,黑龍江省婦聯已經介入這起女童被虐待的案件,權益部正在開展相關工作。當地婦聯這樣做,既是基於人道主義的立場,也是其工作職責所在。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婦女聯合會應當將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納入業務培訓和統計工作,通過多部門資源與力量的聯動,為預防家庭暴力提供更多渠道。

在黑龍江省這起案件之,隨著調查的深入,犯罪嫌疑人傷害女童的行為遲早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只有讓每一個對孩子施暴的人都能被繩之以法,正義的光輝才不至於在“遲到”中褪色。對此,社會各界還應合力展開積極行動,對抗這種醜惡的暴行。

撰文/黃帥

編輯/楊鑫宇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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