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3時50分許,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第二中隊接110指揮中心指令,在S205線平政鎮路口路段發生一起三車碰撞、一人輕傷的道路交通事故。值班民警、輔警立即趕到現場進行勘查。
勘查現場:
據民警介紹,事故現場涉及一輛寶馬小車和兩輛貨車。其中寶馬小車受損嚴重,引擎蓋、前擋風玻璃、車頂等嚴重變形,幸運的是車內安全氣囊及時彈出,小車駕駛員只是頭部擦傷。民警經對小車駕駛員葉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顯示結果為68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
涉事車:
經初步調查:4月20日2點30分左右,葉某某飲酒後,駕駛車牌為桂K10**2號小型轎車,從六靖鎮往北流市區方向行駛,當行駛至S205線107KM(平政路口)路段時,葉某某所駕車輛越過道路中心線超車與對向車道正常行駛的譚某某駕駛的桂R68***號重型普通貨車發生碰撞,隨後再反彈回來撞上同方向的何某某駕駛桂KF3**7號重型倉柵式貨車油箱,致使貨車油箱損壞。
目前,該起事故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交警提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僅是對自己、對家人的負責,更是對社會的負責。每一個交通參與者應當時刻警醒自己,不酒後駕駛;超車時注意觀察路況,切勿強超強會。
來源:北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