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這事在山裡躲了6個月,最終還是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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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執行的聲音

4月22日上午8時30分,元謀縣法院執行局副局長田文忠帶領三名幹警準時出發,到老城鄉老者格村委會波支村尋找被執行人普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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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快馬加鞭”的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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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過

2018年6月16日,普某看見楊某在燈塔廣場附近跳左腳舞,因二人有糾紛,普某欲報復楊某,後伺機擊打了楊某的右臉,導致楊某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經鑑定,楊某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普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元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賠償楊某各項經濟損失40226.37元。

2019年9月28日,普某刑滿出獄,但一直未履行賠償義務,楊某向元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執行幹警聯繫,普某手機一直關機,去到家裡也沒有人。

NO.3

執行的腳步

2020年4月22日,執行幹警一行驅車一個多小時後,到達普某家中,卻找不到普某,經向鄰居打聽,才知道普某早已搬進山中居住,於是執行幹警開始上山找人。

就算是翻山越嶺也要把你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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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近兩小時的努力,終於找到了為躲避執行一直藏在山裡的被告人普某,並將其帶回法院,經過工作,普某答應兩個星期內把錢賠償給楊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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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算是逮到你了

“老賴”看你往哪裡跑!

執行幹警在這裡告誡各位被執行人,還是老老實實賠錢吧,躲得再深也沒用,執行幹警還是會想方設法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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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核:陳 穎

責 編:閔以榮

編 輯:郝珍妮

來 源:元謀法院(文稿 李春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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