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系列|如何僅用資產負債表擬定公司分紅方案

今天有個小朋友問了我個問題,覺得挺有意思的,拿出來和大家分享一下。大致上的情況就是他的領導甩給了張資產負債表出來,讓他草擬個分紅方案。他一頭霧水,還有這種操作嗎?我想了下,雖然不是很準確,的確可以只用資產負債表擬定出一個分紅方案。我們就先來看下法律法規的規定再來看下具體步驟。

公司法中對於企業分紅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

(1)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2)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3)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可以進行利潤分配。

簡而言之,公司分紅的順序是,先補虧——>提公積——>分利潤。

第一步、彌補虧損

利潤補虧分成

稅前稅後補損。

其中稅前補損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所使用的概念,直白點說就是可對於稅前利潤進行抵減,相關規定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准予向後年度結轉,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例如,某企業在2017年應納稅所得200萬元,但是2012年虧損60萬元,2013年盈利50萬元,2014虧損50萬元、2015虧損40萬元、2016年虧損30萬 。則2017年的應納稅所得,可彌補這五年中各年度發生的,且沒有被其他年度彌補的虧損額。即使2013年是盈利年度,但彌補年限不得順延。

但是,稅前虧損的數字大家在資產負債表上取不到,要看納稅申報表,正常運營盈利的企業也不會有。所以在此,我們忽略不計。

而稅後虧損,有個簡單的方法,就是看資產負債表右下角所有者權益中的的未分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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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後利潤+未分配利潤如為負,一切都over,沒有後續步驟。如果稅後利潤+未分配利潤如為正,我們接著下面第二步。

第二步、提取公積金

盈餘公積又分成兩種,分別是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

在進行分紅前,一定要提法定盈餘公積,基準為稅後利潤的10%,上限是註冊資本的50%,再說一次,是註冊資本,是當初我們去工商登記註冊,下發營業執照上面寫明的認繳資本,不是實收資本。但是我們目前只能用資產負債表的實收資本作參照。

好,提完了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提多少呢?當然不提啦,人家都叫任意,那就是提不提都隨意。可如果企業的錢實在多了沒地方花,提一下也可以,盈餘公積以後也能用於補虧和轉增資本。任意盈餘公積就是提了不虧,不提也行。會出現區別的點是在於,如果不提盈餘公積,直接向股東分配利潤,自然人股需要繳納20%的所得稅,而如果把盈餘公積拿去轉增資本,雖然也相當於對於股東的利潤分配,但只在轉增的時候繳納,相當於把這樣的納稅義務遞延了。

第三步、分利潤

好了,接下去,如果確定了公司沒有未彌補虧損,提完公積金後也還有剩餘,就可以把稅後利潤用於分配利潤了。我們非上市公司,不涉及到現金分紅比例及留存問題,就是說,剩下的利潤你全部拿來分完了都可以。

但是就提示下,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紅的兩點區別:前者分紅理論上按實繳出資,全體股東另有約定除外。後者分紅理論上按持股比例,公司章程另有約定除外。

漫談系列|如何僅用資產負債表擬定公司分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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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下來,就到了我們自由發揮的時間了。根據自己公司的不同業務模式,測算下未來的現金流,像那麼回事情就可以了,不用太細,然後算個明年預計公司日常的開銷數字,剩下的進行分紅。實在不行,直接把資產負債表中的流動資產減去流動負債,這個數字我們在財務管理中稱為營運資本,營業資本是企業在經營中可供運用、週轉的流動資金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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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加加減減,就會得出個可以用於分紅的數字,不能說很嚴謹,可是給小朋友交差還是綽綽有餘的。以上就是用資產負債表擬定公司分紅方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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