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騰訊不正當競爭案,抖音撤訴!曾就管轄權轉至深圳提起上訴

3月29日,南都記者獲悉,據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民事裁決書,針對抖音訴騰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抖音方面已撤訴。

裁決書顯示,該案件於2019年9月17日立案,2021年3月15日,原告福建字節跳動公司、北京微播視界公司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而後,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准許福建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撤訴。

訴騰訊不正當競爭案,抖音撤訴!曾就管轄權轉至深圳提起上訴

據瞭解,2019年9月17日,抖音相關運營公司對騰訊相關公司提起了不正當競爭訴訟。抖音方面認為,騰訊運營的微信和QQ平臺,通過技術手段限制了用戶在微信、微信朋友圈、QQ及QQ空間上自由分享抖音的行為。而其他同類產品,如微視、騰訊視頻、快手等,均未遭遇騰訊限制,因此該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但騰訊方面對此案提出了管轄權異議。騰訊方面認為,該案實際上是“抖音”短視頻產品使用微信、QQ開放平臺時,產生的合同糾紛。因此,該案應在合同約定的管轄地,即深圳市相關法院進行審理。

2020年12月,福州市中級人民級法院對抖音訴騰訊不正當競爭案做出管轄權裁定,認定該案管轄權應按照微信、QQ開發者協議約定,歸屬協議簽署地所在法院。根據此案標的,該案將移送至深圳市中院審理。之後,因不服法院將騰訊不正當競爭案移送深圳法院審理的管轄權裁定,抖音方面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撤訴的案件為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南都記者瞭解到,今年2月抖音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訴狀起訴騰訊壟斷一案仍在正常進程中。該案中,抖音方面當時主張,騰訊通過微信和QQ限制用戶分享來自抖音的內容,構成了《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其要求法院判令騰訊立即停止這一行為,刊登公開聲明消除不良影響,並賠償抖音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9000萬元。

騰訊方面則回應稱,騰訊及其產品遵循公平競爭、開放合作的理念為用戶和第三方產品提供服務。字節跳動公司的相關指控純屬失實,系惡意誣陷。

據悉,針對該案,今年3月5日,騰訊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將抖音訴騰訊壟斷案移送至深圳中院審理。

採寫:南都記者 徐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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