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守愚:西方曆法有重大缺陷,西曆1月1日不是天文學新年點

黃守愚:西方曆法有重大缺陷,西曆1月1日不是天文學新年點
黃守愚:西方曆法有重大缺陷,西曆1月1日不是天文學新年點
黃守愚:西方曆法有重大缺陷,西曆1月1日不是天文學新年點

西曆1月1日,在天文學上,還是舊年的冬天,不是新年。

從羅馬歷到儒略曆,再到格里曆(今日之“公曆”),其設計都違背天文學,其曆法上的新年點不在天文學上的新年點。在今日格里曆而言,天文學上的新年點在“立春”,即2月3—5日之間,將1月1日設立為新年,也就是說西方人稀裡糊塗地提前了30多天過新年。

天文學上的新年點在“立春”這一天。西曆2月3—5日,太陽到達黃經315度時為“立春”。“立春”後,北半球大部分地區氣溫開始回升。一般說來,古代東方民族將“立春”設立為新年點,與天文學相合,具有合理合法性。

二十四節氣是依據太陽運轉規律測定的,最早可追溯到商代立表測影,至漢代基本定型。可以說,二十四節氣屬於陽曆。不過,陽曆與月亮運行週期不合,古人很早就注意到要歲年與時令的配合,用閏月方法彌補歷年與太陽年的歲差,故而古代中國實行陰陽合曆,曰夏曆(黃曆)。

黃守愚:西方曆法有重大缺陷,西曆1月1日不是天文學新年點

在中國的夏曆(黃曆)中,“立春”這一天,是一年二十四節氣的首節,也可以說,“立春”是太陽年的年首。但是,陽曆、陰曆不完全吻合,中國古代將傳統曆法的歲首設立在正月初一元旦,在“立春”日之前、之後。“十年難逢初一春”,歲首(正月初一)與“立春”重合的十分少見,兩節或前或後相差幾天。在民間,生肖的確認不是按照“年”來釐判,而是按照“立春”來判定,即是陽曆。

目前西方的格里曆是一種陽曆,源出於對古羅馬的太陽曆與西方的儒略曆,屬於耶教曆法。它以耶穌的出生年為元年,是一種私歷,並非對全世界有文化與宗教上的意義,所以不能稱作“公曆”。其對月份的設定與日期安排不僅沒有天文學、生物學、氣象學、農學等意義,而且有的地方全憑几個威權人物的意志而任意設定,譬如以愷撒之名命名7月,以凱撒的侄兒奧古斯都命名8月,將7月、8月都改為31天。羅馬皇帝琉西烏斯要把一年中最後一個月用他情婦的Amagonius的名字來命名,幸虧遭元老院的反對。這種設定不僅不科學,也極無人道主義。

西曆1582年,羅馬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組織懂得天文學的教士重新編制曆法,這個曆法稱作“格里曆”。格里曆將1582年10月5日至1582年10月14日這10日取消,使春分出現在3月21日,所以格里曆比儒略曆提前了10天。

“格里曆”的缺陷很多,譬如歲首(西曆1月1日,即新年)沒有天文學意義,仍然在冬天,並非真正的新年;平均歷月長度參差不齊(從28日到31日),完全是由於帝王私慾造成的;平均歷月的設置完全忽視了月球運動,其日期與月相無對應關係。此外,還有人認為,“格里曆”四季長度不等(為90~92日),各個月份的日期與星期幾沒有固定關係。雖然“格里曆”通行世界,但其被廢除是遲早的事情。全世界許多曆法研究者都在做曆法改革的研究工作,制定科學的新曆法取代格里曆不僅是大勢所趨,更是當前每一個民族爭奪文化話語權的緊迫問題。誰落後,誰就失去話語權,誰就會被宰制。

在古羅馬,一些人認為耶穌在春分日這一天誕生的,也就是一年的開始——新年,是為耶誕節。但耶穌誕生日是假設的,經不起歷史學家的考證,爭議很大,為統一意見,在西曆12月25日後再加上一個星期(7天,耶和華創造世界花了7天時間)的復活時間,因而統一以1月1日為“新年”。西曆354年,羅馬教會即正式宣佈儒略曆的每年12月25日為耶穌的生日,史稱耶誕節(Christmas)。格里曆被採用後,因為東正教仍然使用修正後的儒略曆,其耶誕節慶祝則在格里曆每年的1月7日。

古羅馬人曆法混亂,搞不清楚日期,所以盧梭曾經說過:“羅馬人經常打勝仗,但是往往不知道是哪一天打的。”至今的西方人還很無知,不知道哪一天是真正意義上的“新年”,誤認1月1日為“新年”。既然西方人都如此無知,中國人何必跟在西方人屁股後面亦步亦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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