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反思日】這些“要命”的習慣你有沒有?

你知道嗎?4月30日,是全國交通安全反思日。該節日的設立是希望喚起更多人關注交通安全,反思以往的行路駕車陋習,認真審視並改正不文明的交通習慣。

【交通安全反思日】這些“要命”的習慣你有沒有?

剪不斷的交通陋習,如酒駕、闖紅燈、開車接打手機、不繫安全帶、車窗拋物、濫用遠光燈、轉彎不禮讓行人、佔用應急車道、亂停車等等,這些可能你也有!先別說了,小編大概可能也許估計也得去面壁思過一下下……

【交通安全反思日】這些“要命”的習慣你有沒有?

隨著機動車及機動車駕駛人的逐年增多,伴隨而來的醉酒駕駛、疲勞駕駛、無證駕駛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問題日益突出,危險駕駛、交通肇事等涉道路交通安全犯罪多發、高發,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傷亡的數量之多實在是讓人揪心、驚心。2017年至今,開平市檢察院辦理危險駕駛案件742件,辦理交通肇事案件216件,這些犯罪的駕駛人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釀成事故的不僅要承受傷痛之苦,還要承擔事故責任並接受法律的嚴懲。

【交通安全反思日】這些“要命”的習慣你有沒有?


案例1

不知悔改,把自己都毀了!

第二次醉駕發生單方交通事故後,李某某大腦損傷嚴重,造成自身語言及行動能力受限,給日後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影響。酒駕的後果,請你捫心自問,承不承擔得起?


簡要案情


2020年1月4日,李某某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交警抓獲,暫扣駕駛證,扣留車輛後,在案件處理期間,李某某仍不知悔改,於1月11日駕駛另一輛機動車,再次上演酒後駕車,結果發生了連人帶車摔在路邊石堆上的單方交通事故,導致大腦損傷嚴重。檢察機關以危險駕駛罪對李某某提起公訴。

【交通安全反思日】這些“要命”的習慣你有沒有?


案例2

盲目自信,無證駕駛,害人害己!

過分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不參加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把法律當兒戲,在未持有駕駛證的情況下,張某某用三輪摩托車非法載人,一路風馳電掣駛過農村道路,結果悲劇發生了。


簡要案情


2020年3月17日,張某某駕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車上載著乘坐人周某某等2人,車沿村道下坡行駛至國道路口向右轉彎時,車輛發生側翻後滑行與國道防護墩發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檢察機關以交通肇事罪對張某某提起公訴。

【交通安全反思日】這些“要命”的習慣你有沒有?


生命沒有倒退鍵,每個瞬間都是完成時,請多一分對法律的敬畏、對生命的尊重,少一點悔不當初!值此全國交通安全反思日之際,讓我們攜手努力,以現實案例為警鐘,珍惜生命、安全出行,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法條速遞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交通安全三字經

勸諸君,請聽清。 說安全,道文明。
凡車禍,必有因。 車速快,違法行。
人車多,勿分心。 稍不慎,釀禍根。
重則死,輕則傷。 損失慘,教訓深。
出車禍,車要停。 既報警,又救人。


保現場,事實清。 待交警,勘查明。
若逃逸,罪不輕。 觸刑律,法無情。
處事故,要平心。 論輸贏,皆傷神。
勸雙方,切莫爭。 姿態高,且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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