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中院發佈知產十大典型案例,對食品藥品等民生類犯罪重判不考慮緩刑

對涉及食品、藥品、母嬰用品等領域中,與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生命健康、農業生產和公共安全相關的犯罪,依法從重判處刑罰,量刑時一般不考慮適用緩刑。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前夕,鄭州市中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鄭州市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情況。

據介紹,2019年以來(截至2020年4月23日),鄭州法院共受理各類知產案件6970件,審結6148件。其中,審結刑事案件64件,民事案件6079件,行政案件5件。多個案例被省高院評為全省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鄭州中院發佈知產十大典型案例,對食品藥品等民生類犯罪重判不考慮緩刑

嚴打涉民生類犯罪

對涉及食品、藥品、母嬰用品、種子、化肥、建築、汽配、五金、市政等領域中,與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生命健康、農業生產和公共安全相關的犯罪,依法從重判處刑罰,量刑時一般不考慮適用緩刑。如被告人朱某某生產假冒“penfolds”註冊商標紅酒,法院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半,並處罰金500萬元。

繼續加大財產刑適用。嚴格審查犯罪行為非法所得,並依法予以沒收。嚴格審查犯罪行為非法經營數額,從嚴判處相應數額的罰金,切實做到從經濟上剝奪犯罪分子再犯罪能力。共沒收非法所得及判處罰金3497萬元。

對12案17人用了禁止令

為深化刑罰執行效果。對適用緩刑和部分實刑的犯罪分子依法適用禁止令,從行為上對其從事市場經營活動予以嚴格限制,共對12案17人適用了禁止令。

制裁傍名牌、蹭知名度的不正當行為

辦理大量涉及民生的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審結侵害“雙匯”“南街村”等一批河南省知名品牌和“雲南白藥”“長城”“農夫山泉”“景田”等全國知名商標案件及不正當競爭案件2284件,對惡意侵權的行為從嚴進行判賠,制裁傍名牌、蹭知名度的不正當行為,進一步淨化了市場環境,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如原告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訴被告臨沂某公司及其他被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不正當競爭八個系列案件,判令被告共計賠償金額1180萬元。

鄭州中院發佈知產十大典型案例,對食品藥品等民生類犯罪重判不考慮緩刑

及時化解矛盾,調解案件1816起

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思路,針對部分商標權糾紛、著作權糾紛、外觀設計專利糾紛等案件當事人對侵權事實沒有爭議、僅對賠償數額有爭議的特點,根據案件性質、具體情況和當事人的訴求和調解意願,合理運用調解或者裁判方式處理案件,當調則調,當判則判,共計調解案件1816件,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如河南某兩公司之間特許經營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組織調解,雙方最後達成金額為9000餘萬的調解,不僅化解雙方糾紛,還促成雙方進一步合作經營。

深化技術調查官運用,去年首聘26名技術調查官

深化技術調查官運用。除去年首聘26名技術調查官外,今年繼續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家審協河南中心(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河南中心)、市場管理部門、相關企業中選聘專家、教授擔任技術調查官,作為司法輔助人員參與訴訟,充實審判輔助力量,為知識產權審判提供強大“智庫”支持。

鄭州中院發佈知產十大典型案例,對食品藥品等民生類犯罪重判不考慮緩刑

加強對基層法院工作指導,指定港區、管城法院受理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下的部分商標權、著作權案件

去年,根據最高法院批准,指定港區、管城法院受理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下的部分商標權、著作權案件後,兩個基層法院共計受理案件2057件,審結案件1769件。為保障基層法院案件辦理質量,建立兩級法院溝通機制,開展審判業務培訓,共同提升全市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工作水平。

新媒體編輯:胡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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