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推薦2020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的通知

關於組織推薦2020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的通知


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推薦2020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的通知》(粵工信服務函〔2020〕351號,見附件1)要求,現就組織推薦2020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在我市註冊成立的,符合《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建設管理管理辦法》(見附件2)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已被認定且尚在有效期內的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可申請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認定。

2.2017年認定的國家級示範基地將於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滿,原示範基地可自願重新申報。

二、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須填寫好《推薦表》的企業測評情況,並按照《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建設管理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要求,用A4紙將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向註冊地所在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遞交申報材料(紙版和電子版),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紙版和電子版)進行審核後上報。

三、有關要求

請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積極發動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省小型微型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積極申報,擇優推薦不超過1個上報。於4月15日前將推薦文、基地申報材料(紙版一式4份)及電子版報我局(中小企業處)。

附件:1.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推薦2020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的通知(粵工信服務函〔2020〕351號).pdf

2.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建設管理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6〕194號.doc

2-1.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推薦表.xls

2-2.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申請報告.xls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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