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个人首套房,90平以下,不满五,需要缴纳的个税是多少?1%还是1.5%

回复意见:您好!您的诉求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本人应先携带产权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进行销售合同签订,然后携带合同、原购买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前往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局窗口受理。


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二手房交易税收卖方税收中:
个人所得税:满5年且夫妻双方福建省内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分两种情况,一是能提供原购买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的,按财产转让所得差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按销售价格*征收率1.5%(或者拍卖为3%)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于房产交易政策较为复杂,每户交易情况不尽相同,需要根据各户所备材料具体判定适用何政策。各项房产事宜您可拨打纳税人咨询服务热线12366或者行政服务中心房产交易窗口咨询服务热线2529024。感谢您对龙岩税务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2020年4月20日
(龙岩市税务局 回复 2020-04-20 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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