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動科技創新領域地方立法 需配套政策措施“加持”

人民網上海4月21日電(葛俊俊) 在今天下午的上海市新聞發佈會上,上海市副市長吳清宣佈《上海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是上海科創中心建設的“基本法”,在內容上對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作了系統性、體系化和制度性安排。吳清表示,考慮到科創中心建設的內涵非常豐富,要在一部條例中對科創中心建設的方方面面都作出詳細的制度安排,確實有一定難度。為此,通過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措施來貫徹落實《條例》,就顯得非常有必要。

自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上海要“加快向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進軍”的總要求後,上海已先後出臺了《關於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增強科技創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見》,也就是通常講的科創“22條”和科改“25條”等政策,以及《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初步建立了本市科創中心建設工作的政策法規體系。

吳清指出,特別是去年發佈的“科改25條”,著眼於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在促進各類創新主體發展、激發廣大科技創新人才活力、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改革優化科研管理、推動科技創新合作、推進創新文化建設等六個方面提出了25項重要改革任務和舉措,對於增強上海的創新策源能力,有效推進原創能力、治理模式、政策協同適應性,具有重要意義。

“此次《條例》的出臺實施,可以說為我們不斷優化科技創新制度體系,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但如何做好落實,始終是我們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之一。”吳清表示,今年,作為貫徹《條例》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正在研究進一步推動科改“25條”的完善和優化落實,力爭研究出臺更符合上海實際、具有更大示範帶動作用的創新舉措,為上海科創中心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撐。

此外,上海將根據國家有關科技創新的新要求、新動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有序推動科技創新領域的地方立法,不斷完善本市科創中心建設的政策法規體系,堅持科技創新與體制機制創新的“雙輪驅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