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保联保的风险应对策略

互保联保的风险应对策略

企业间互保、联保贷款,是企业间互保贷款和企业间联保贷款的统称。企业间互保贷款,是指企业相互之间为彼此的贷款提供对等的担保,它是一种松散型、交叉性的担保,不以联保体存在为前提。企业间联保贷款,则是以联保体存在为前提的贷款担保模式,具体而言,即是由3家或3家以上企业组成担保联合体,联保体中的所有成员对其他成员在联保合同所确认的授信范围内的贷款均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由此可见,互保、联保一方面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可以增加银行贷款的保险系数。但是,互保、联保的这种制度的缺陷也很明显,互保、联保是一种环环相扣的担保模式,一旦其中一环失信,便会火烧连营,换言之,作为债权人的银行,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必然会穷尽各种法律手段向“互保链”上的企业索要债务,结果“抱团融资”很可能会演变成“殃及池鱼”,差的企业最终会把好的企业拖垮,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整个地区中的成片企业卷入危机,出现“倒下一个、牵出一圈、死掉一片”的严重后果。不仅贷款企业陷入危机,而且放贷机构也因此导致不良贷款率急升,贷款机构出现坏账、死账。银行与企业之间形成诉讼潮。因此,互保、联保模式不应只看其为企业带来的方便,更要看到这种模式的风险,互保、联保前,企业应认真评估风险,确保链上的企业有还款能力。

为此,蓝石律师建议:

1.加入互保、联保时,应对互保、联保企业做到尽职的财务调查,防止一些企业以次充好,混入互保、联保链里,拖垮其他企业;
2.互保、联保模式虽好,可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欲要参与的企业应当做好风险评估,如果能够提供其他担保的尽可能不要参与互保、联保;
3.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如银行工作人员要求给银行的某个经营状况不好的客户企业提供担保,建议企业切勿为了获得贷款提供此类担保,应明确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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