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男難脫身跳樓摔死,阻攔者被判10年半該不該?妻子:不可思議

據媒體報道,在山東高唐縣人民法院,一年前因阻止偷情男離開,致其跳樓摔傷,不治而亡的案件,於近日宣判。據瞭解,犯罪嫌疑人趙亮,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承擔4萬餘元的民事賠償。對於這樣的結果,趙亮的妻子表示不可思議。在她看來,趙亮於情於理都有阻止偷情男離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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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還得從一年前說起,事發當天,趙亮來到自己為員工租的宿舍,見到已提出離職的員工張某,正在與一名陌生男子行不軌之事。一怒之下,趙亮不僅打了這名男子,還阻止其離開,最終導致悲劇發生。而趙亮看似維護正義的行為,卻讓自己身陷囹圄,非常讓人同情。

在一些人看來,趙亮阻止男子離開的行為,符合情理。畢竟,已婚的張某背叛自己的丈夫,與其他男子背地裡幹這種見不得人的勾當,非常令人不齒。同時,作為已經離職的員工,不僅不盡快搬離宿舍,還帶陌生人進入,在裡面做道德無法容忍的事情,實屬不該。因而,事件發生後,許多人對趙亮的做法持支持態度,對法院的判決表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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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趙亮的行為符合情理,卻並不合法。出軌偷情是道德敗壞,但並不觸犯法律。因此,趙亮毆打男子,並阻止其離開,是違法行為。而且,趙亮動手打了男子,這也是造成男子心生恐懼選擇跳窗逃跑的一大原因。雖然趙亮的初衷並不想逼死男子,但不可否認,男子的死亡與趙亮有很大關係。所以於法而言,趙亮理應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對於一些人爭議的量刑問題,那麼我們來分析一下,10年零6個月的量刑,對於趙亮來說,是否有些過重?在一些人看來,趙亮的行為與男子死亡之間,並不存在主觀上的故意,頂多算過失。所以面對趙亮的上訴請求,很多人支持法院給予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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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難發現,若撇開道德不講,男子的死卻也非常無辜。因為一次不道德的行為,就此喪命,非常不值得。而且,如果當時趙亮不阻攔其離開,他也不會死。我們知道,生命比起自由,顯得珍貴許多。而法院在考慮是否減刑時,也會根據相關法律,公正判決。但是,這在一些人看來,似乎又很無情。

在情與法相沖突的時候,我們需要以法為上。否則,一切的行為,都將失卻底線和行為準繩。或許,在這件事中,趙亮的行為,符合有正義感的人的情感選擇,但卻並不合法。無論是打人,還是禁止離開,都沒有合法的理由。因而,趙亮的行為也只能在情理上被理解,在法律上卻無法尋求合理的解釋。

這件事,也應當引起眾人的警覺。很多時候,我們會被道德的正義感所驅使,去做一些自認為對,但法律卻不允許的事。那麼,如何才能保持法律上的理性,而非片面地只看到情理和道德呢?這就需要我們謹慎言行,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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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當知道,法是底線,道德在上。有時候不道德的事情,並非違法。而面對不違法的事情,卻採取違法的行為對待,本身就有其不對等性。因而,趙亮必須為男子的死承擔責任。司法的正義就在於,它能夠剝開道德的迷霧,更加理性地看待行為的性質。

對於普通人來說,很容易被道德的框架所拘束,覺得法的正義,略顯無情。這件事將會給更多人以啟發,衝動有時候真的是魔鬼,即使符合情理,有道德依據的衝動,也會給人帶來悲劇性的結局。因此,懂法守法,遇事理性,不衝動,才是我們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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