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西藏自治區司法廳關於2019年度《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事宜的公告

西藏自治區司法廳關於2019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事宜的公告


為做好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發放工作,根據自治區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和司法部有關要求,結合我區當前疫情防控形勢需要,現就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領取時間和地點

(一)領取時間。《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時間為4月27日至5月20日。因各地領取證書人數不同,發證時間在統一時間段內各地略有調整,具體詳見各市地司法行政機關公告或通知。

(二)領取地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地為出具2019年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受理單》的市(地)司法局(處)。具體地址詳見各市地司法行政機關公告或通知。

二、領取方式和步驟

(一)預約領證。今年我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採取“網上預約、分流限額、分批領證”方式。領取人員應在4月22日至25日登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格申請平臺(
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預約領證日期及時間。網上預約有困難的考生,可通過電話與司法行政機關預約領取證書時間。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區和有境外史及有發熱等症狀的申領人員,請電話預約延後,並由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通知具體領取證書時間。

(二)現場領取。網上預約成功的領取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段內,按照現場工作人員要求,依照網上預約順序或電話預約安排,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受理單》,填寫《2019年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信息採集表》、申請辦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手續,工作人員現場進行首次領證備案。申請人領到證書後,請仔細核對證書姓名、身份證號碼、照片等相關信息,如發現差錯及時告知工作人員。

三、相關要求和說明

(一)本人領取。按照有關工作要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須由申領人本人憑身份證領取,不得委託他人代領。

對於確因特殊情況在規定時間內本人不能預約前來領取證書的和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區和有境外史及發熱等症狀的申領人員,由發證地司法行政機關代為保管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因工作等需要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申領人可電話申請,由發證地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郵寄(傳真)證書複印件或出具相關證明。

(二)遵守秩序。申領人要全程配戴口罩並保持1.5米距離,自覺、主動接受體溫檢測,準確填寫個人信息,正確回答工作人員的詢問。

(三)主動告知。申領人有義務告知本人及與本人共同生活的家人、親屬有無發熱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狀和近14天內的行程及與境外人員的接觸情況。

(四)備案登記。證書頒發時已進行首次備案(請注意檢查是否有工作人員簽章)。2019年3月以後頒發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不需要進行年度備案。未從事法律職業的,待從事法律職業後,應於30日內持《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及職業證明到證書發放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變更備案。

此次不含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的人員。以上人員在取得畢業證書後,及時與西藏自治區司法廳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處取得聯繫。

疫情防控期間,給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請諒解,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四、諮詢電話

西藏自治區司法廳

0891-6285756

0891-6285672

0891-6285702

拉薩市司法局 0891-6337825

日喀則市司法局 0892-8824337

山南市司法局 0893-7821814

林芝市司法局 0894-5822751

昌都市司法局 0895-4824214

那曲市司法局 0896-3827514

阿里地區司法處 0897-2901030


來源:西藏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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