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督促提升,兴和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做好“两项监督”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正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的“两项监督”专项活动工作,及时与公安机关召开了联席会议,制定了相关方案。在案件办理中,更是严格把好案件审查关口,切实注重提升监督力度,真正把在案件中监督发现问题作为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的最要手段。

近日,我院在办理董某某涉嫌敲诈勒索、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的过程中,检察官在案件审查中发现了案件材料中还存在另一起马某某等四人涉嫌敲诈勒索案的线索,而公安机关却没有对此立案侦查。我院及时向兴和县公安局下达了立案监督相关文书,县公安局收到文书后,经初步核查后,作出了立案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在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过程中,我院始终秉承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重在办案要优质、监督要精准,突出强调把案件要办好、把监督要做实。接下来,我院会继续强化该项工作,让“两项监督”专项活动在办案实践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有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这次专项活动的开展将有助于更好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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