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许志颖
身份证号码:4409021994XXXX2830
性别:男
年龄:25岁
住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周坑村31号
执行案号:(2019)粤0307执3259号
执行法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陈某梅与被执行人许志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307民初2147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许志颖应向申请执行人陈某梅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14万元及利息等,许志颖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书:(2018)粤0307民初21473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欠款14万元及利息等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况: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方式:周法官,0755-82923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