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知多少

"失信被执行人"这个称呼近两年在国内可谓是名声大噪。享有如此"名号"的人群也可谓是遍布了社会的各个阶层。从基层老百姓到身家过亿的企业家乃至于国家机关干部,稍有不慎便有跻身此列的可能。说到这个"失信被执行人",官方给出的定义是:被执行人

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而在民间对此类人群有着更为"接地气"的叫法:"老赖",通俗易懂,"望字生义"。通俗一点讲,就是"欠债不还,赖账"。"自古以来就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诚信做人"一直都是我中华民族之传统美德。现如今,一旦你丢掉了这种美德,不仅仅会遭到世人之唾弃,更是会面临层层而至的信用惩戒压力。其中一项"限制高消费令"更是为"失信被执行人"套上了一把重型枷锁。

“失信”知多少

但是即便如此,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以公布的数据显示,失信被执行人的数量依然还在不断地增加。那么为什么这些人宁可被"老赖"这个"乾坤圈"捆住,自身动弹不得的同时亦会殃及子女的情况下,也不愿去清偿债务呢?其实笔者认为,失信人应分为以下两种:

一、主动失信:

所谓主动失信可以看作是债务人的''有意而为之''。我们都知道通常情况下债务人从债权人处获得借款之前,双方会就借款一事签订相关的文字协议,协议内容一般会涉及到:借款金额、借款利息、借款期限三要素。但是这类债务人在获得借款之初或者使用借款期间就已经对此笔借款很难如约偿还一事心知肚明。然而他们却并没有就此与债权人进行有效地沟通,以期共同谋求解决之道。

而是对债权人选择了无视。其中有些债务人仍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会有横来之财或是通过其他方式的运作进行周转;而有些债务人却是早已在筹划"后路"——或是拟好了"赖"言"赖"语、或是提前将资产转移、或是通过其他手段将资产隐匿,想以此来对债权人的催收进行推诿甚至是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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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此类债务人真可谓是令人发指,他们从未想过债权人出借的款项也是来之不易并甚至有的还是毕生心血,也从未考虑过因为他们的违约或许会陷债权人之不义或许直接影响债权人的发展前途以及家庭和睦。因此对此类主动失信的债务人我们是嗤之以鼻的,无论是从道德方面还是法律层面,都应让其为透支信用的恶劣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二、被动失信:

此类失信群体所涉及到的问题相对较为复杂。笔者就选择其中争议颇多的两种现象与大家进行讨论。

1:"创业失败者"

"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句话大家估计都心中有数。我相信绝大多数创业者的初衷是:做事,做成事。而且近几年来,创业者多数来自 80 、90 后群体,年龄不过三十岁左右,正值热情激昂、壮志未酬的人生状态。都想要证明自己有着傲立于天地间的本领。

断然不会拿着自己刚开始起步的人生去主动向"失信人"这个群体去靠拢。要知道一旦成为了"失信人",虽然谈不上是灭顶之灾,但也定然会五脏俱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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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时势造英雄",而"时势",很多时候绝非是创业者凭借自身能力就能够把控的。并且对于有些创业失败者来说,正当他们想要利用从债权人处获得的借款腾空而起之时,

正是这所谓的"时势"无情地折断了其羽翼,导致其坠地而不能起。凭心而论,莫说是普通的创业者,即便是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也不见得能持续稳定地保持对"时势"的准确迎合。"小天鹅"、"奥克斯"等一些知名品牌曾经也是璀璨辉煌,现如今不也一样被法院列为"失信人",甚至是银行这种金融"巨头"有的也位列其中(2019 年 9 月 9 日,中国工商银行周口分行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所以对于创业者来说,"没有那个金刚钻就别去揽那个瓷器活"的说法也不是那么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毕竟,"创业没有永远的好牌"。因此,"失败"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一些创业者不得不去被动失信。

2:担保人

虽然相关部门并没有就担保人在"失信被执行人"中所占有的比例给出详细数据,但想必也绝不在少数。因为多数债权人在决定出借借款之时,为了防止实际借款人不能如约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出现其他意外情况,往往会要求增加单个或者若干担保人为实际借款人提供借款担保。并且不管担保人提供的是一般保证或是连带担保,在遇到债务人无法归还欠款之时,都有可能因此被带入到"失信人"的行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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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一般情况下担保人都是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实际借款人提供的借款担保。或许在担保人为实际借款人提供借款担保之初,实际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是很稳定的或者发展势头良好,也或许担保人当时的自身综合实力也相对扎实。但是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就连银行的风控也有"措手不及"的时候,更别说那些普通的民间担保人了

。并且担保人自身在担保期间也可能会遇到如:"创业失败"、"失业"、"天灾人祸"等一些突发情况,从而导致其经济状况急转而下。所以对于担保人来说,成为"失信人"也并非他们的主观意愿。

截止到笔者发稿前,由《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已达到 1592 万。不可否认的是,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都需要有一个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失信"这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毕竟随着我们国家的司法体制健全以及对"失信人"的执行力度加大,"失信人"也不可能永远躲藏在社会的阴暗处。但是对于"失信"即"老赖"这个观点,笔者认为还是有待商榷。

对于一部分成为"失信人"的创业失败者来说,他们并非已是穷途末路,他们依然还在利用手中的筹码试图反击扭转局面。还有一些"失信"的担保人,或许他们也只是因为暂时受困而无法对实际借款人的欠款进行代偿。但是"失信人"的枷锁却更是使得他们有些"动弹不得"。

“失信”知多少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主义者——列宁最早提出的,也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则和活的灵魂。 意在能够客观正确的处理矛盾。当然,如果对具体的"失信人"进行具体地分析,想必这也需要庞大的工作量以及各项司法体制的支撑,但是有没有必要朝着细分"失信人"这个方向去努力,自然是需要有关部门根据客观事实进行仔细斟酌。毕竟任何针对"失信人"的惩戒措施并不是为了让"失信人"永无来日,而是为了帮助债权人成功地追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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