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版集採:拿出70%市場,最低價中標!

4月20日,山西省出臺《山西省醫療機構首批藥品組團聯盟集中帶量採購文件》(以下簡稱《文件》)。


山西版集採:拿出70%市場,最低價中標!


《文件》明確,為探索建立規範化、常態化的藥品集中帶量釆購模式,進一步降低群眾醫藥費用負擔,將開展山西省首批藥品組團聯盟集中帶量採購和使用試點工作。


首批藥品組團聯盟集採的實施範圍,是山西省醫療機構藥品耗材採購聯盟內所有醫療機構。其他醫保定點社會辦醫藥機構可自願參加。


通過專家遴選確定,本次集採涉及21款注射劑。採購量為山西省平臺採購總量的70%,採購週期為1年。若醫療機構在採購週期內提前完成當年約定採購量,超出部分中選企業仍按中選價進行供應,直至採購週期屆滿。


在報價層面,要求企業報價原則上不應高於本企業同品種2019年12月31日全國最低省級中標(掛網)價格,最低價中選。


對於申報企業,《文件》鼓勵原研藥品、參比製劑的企業參與申報,不區分質量層次。但要求企業屬2018年《中國醫藥統計年報(綜合冊)》中“工業企業法人單位按醫藥工業主營業務收入排序”前500家;或是2019年申報品種在山西同通用名採購目錄主品規藥品平臺採購數量排名前3名的企業。


此外,《文件》特別強調,對山西省已掛網產品且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如未報名參加集中帶量採購,將對企業涉及產品予以撤銷掛網處理。在採購週期內,中選企業的中選藥品如有全國其他省級集中帶量採購價格低於中選價格的,價格相應進行聯動。


按照時間安排,4月27日—5月7日企業開始申報,中選結果將於5月25日公示。


在貨款結算方面,《文件》指出,將在醫保基金在總額預算的基礎上,按集中帶量採購約定採購金額的50%提前預付給醫療機構,預付貨款實行專款專用。醫療機構按要求預付供貨企業50%的貨款並按合同規定與企業及時結算當月貨款,原則上從收貨驗收到付款不得超過30天。


在帶量採購常態化的情況下,地方帶量採購也在繼續推進。在行業人士看來,考慮到執行難度,全品類藥品的省級帶量採購預計短期內不會出現,更多是專項化推進。此前已有青海省對重點監控藥品集採、河北針對高血壓糖尿病門診藥品集採、湖南省的抗菌藥物專項集採、福建省的未過評藥品集採等嘗試,預計未來地方各類帶量採購將越來越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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