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法庭:“上门”服务唤回母子情

近日,合阳法院甘井法庭“上门”服务,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原告王某已年过八旬。1968年,王某夫妻二人收养了十个月大的孙某。孙某17岁时,王某因丈夫去世改嫁河南,但与孙某母子关系尚可,每年仍返回合阳看望孙某。孙某娶妻后,因婆媳矛盾时有发生,王某与孙某的关系逐渐冷淡。2016年,再婚丈夫去世后,王某回到合阳与女儿共同生活。2020年4月,王某将孙某告上法庭,要求孙某履行赡养义务。

甘井法庭:“上门”服务唤回母子情

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即通知孙某到庭应诉。孙某认为虽然王某将自己抚养了17年,但是在自己结婚成家的大事上从未过问,这次又在与自己未沟通的情况下直接起诉至法庭,自己很是憋屈。听了孙某的意见,承办法官深知一纸判决根本无法解决老人的实际问题,必须让两人面对面沟通、解开心结。

鉴于王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4月17日,承办人与孙某一同来到老人女儿家中,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一方面对孙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让其明白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劝解老人,望其能体谅孙某白手起家的不易。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说服劝解,母子二人解开了心结,达成和解协议。(记者:方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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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新闻广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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