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植复绿新举措 生态修复新理念 阿坝县法院扎实推进“环资审判”

4月20日,阿坝县法院会同县检察院、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森林公安局组织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社区矫正人员良某到查理乡补植复绿基地开展补植复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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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补植复绿基地,四个部门单位联动召开了“环资审判”补植复绿开工现场会。会议将全州两级法院“四圈四同环资审判、服务阿坝两区建设”的内容和理念作了阐述,对补植复绿数量、标准和后期管护责任等作了强调。

在现场,县法院党组成员马福刚告诉记者:“补植复绿是实现惩治犯罪和进行生态发展有机统一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实现以司法治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阿坝县法院 ‘四圈四同’环资审判工作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搭建多功能一体的生态修复常态化运行的重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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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因犯盗伐林木罪的社区矫正人员良某当场与县林业和草原局签订《补植复绿协议书》,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将其自行购买的50株云杉进行了栽种,要求良某三年内对栽种的50株云杉进行有效管护,并确保成活。

补植活动结束时,因犯盗伐林木罪的社区矫正人员良某说“之前在不懂法律的情况下, 砍了树 ,经过县法院、 检察院的法律宣讲明白了砍伐树木是违法的, 我们以后会遵守法律法规 ,保护野生动物及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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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植复绿”是不断探索“专业法律惩治+生态补植修复+社会综合监管”的人民法院环资审判新模式。在审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时,县法院始终落实生态修复司法理念,坚持“谁破坏、谁修复”、“补植基地补植”的原则,督促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确保公益诉讼判决结果落地生根,为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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