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法院调判结合化解矛盾效果好

调撤率是反映当事人和解的主要审判指标,去年以来,黔南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审判原则,推动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积极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效果。

在州委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法院悉心指导下,在州政府、州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过去一年黔南全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为黔南州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从一审审理情况来看,过去一年全州法院促成当事人和解仍是主流。2019年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34 923件,其中判决14 389件,判决率为42.56%,调撤18 427件,调撤率为54.51%,占比过半,案件调撤已成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州法院受理二审民商事纠纷案件共3436件(含旧存14件),审结3425件,其中调撤351件,调撤率为10.25%。(宋邦永 刘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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