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事“飯含”是啥?從哪來?需要傳承嗎?

喪事“飯含”是啥?從哪來?需要傳承嗎?


所謂“飯含”,禮俗上就是往逝者口中放入糧食、貝、珠、玉等。現時城鄉喪事活動,由於火化要求較為普遍,錢幣、珠玉等不好燒,所以,雖有操作“飯含”的,但不是很流行,一般是往逝者口中放入少量特定包裝的糧食、茶葉等。

根據《周禮-地官-舍人》的記述和鄭玄的注:關於飯,君用梁,大夫用稷,士用稻;關於含,天子含以珠,諸侯以玉,大夫以璣,士以貝,庶人以谷。

(一)“飯含”的喪事意義

“飯含”是古法喪禮的法定程序,必須實施,十分重要。

人以食為天。與人存在關係最為密切的東西就是糧食,所以,用糧食來表達的人情是最簡單的,也是最質樸的。這大約就是“飯含”的喪事意義所在。

中國“飯含”的習俗早在新石器時代便已發生。山東膠縣三里河大汶口文化墓地發現 12 座有飯含喪儀的墓例,其所含者多是玉質鏃形器,個別則口銜大骨針。按前述《周禮》鄭玄注之說,夏代也存在飯含習俗。商代是飯含習俗最盛行的時期,大凡屬正式斂葬者,都毫不例外施用飯含。以殷墟發掘的殷代墓葬為例,無論是小型墓、中型墓,抑或是大型墓,都廣泛見到飯含的實例,一般貧者含海貝、石飾,富者含玉飾,與文獻所載基本吻合。西周時期的飯含習俗,從墓葬資料看,也基本保持著商代以來的盛勢,其具體內容與形式均接近商代。考古發現的飯含墓例,除可能具有文獻所述的“不欲虛其口”、“有益死者形體”的意義外,而據發掘所見的玉鏃、骨針等含物情況看,可能尚具有實際的鎮驚辟邪、護體守靈的意義。

春秋戰國時期,“飯含”是十分重要的喪事事項。請含、贈含十分普遍。《禮記--檀弓下》:“諸侯伐秦,曹桓公卒於會,諸侯請含。”《春秋--文公五年》:“王使榮叔歸含且賵。”《戰國策--趙三》:“鄒、魯之臣,生則不得事養,死則不得飯含。”

“飯含”禮俗,歷朝沿襲,延綿不斷,從夏商周秦漢,到唐宋元明清,一直很盛。據傳,民國時期,孫殿英盜清東陵,慈禧太后嘴裡就含著夜明珠,最後不知所終。

新中國建立後,一直到七十年代強制平墳,八十年代強制火化,“飯含”之俗才慢慢冷靜下來。

(二)“飯含”的喪事操作

《儀禮-士喪禮》有“飯含”禮儀的具體操作:“主人在扱米,實於右,三,實一貝。左、中亦如之。又實米,唯盈。”意思是:主人用左手往死者嘴的右側放米三次,繼放一個貝殼。於死者嘴的左側和中間也照此處理。又放米,及滿乃止。

《朱子家禮》“飯含”要求是:“侍者一人,以匙抄米實於屍口之右,並實一錢又於左,於中亦如之。”《儀禮》的“飯含”要求主人實施,主人即喪主;《朱子家禮》要求侍者,即特定辦事人員實施。

(三)“飯含”的現時選擇

“飯含”操作有一個必須的前提條件,即保留屍身。不保留屍身,不管“飯”什麼“含”什麼都毫無意義。現行殯葬管理規定,禁止保留屍身,必須火化,所以“飯含”之禮俗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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