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辭退後索要賠償遭拒絕,老闆說:你去告我吧!

被辭退後索要賠償遭拒絕,老闆說:你去告我吧!


前段時間,小銘在我們群裡吐槽,說他復工第一天就被老闆談話,讓我在下班之前交接工作,第二天可以不用來上班了。


從畢業後,小銘就在一家外貿公司當業務員,每個月都能出色的完成業績。


年後由於海外疫情嚴重,首當其衝的便是外貿公司,小銘所在的公司也決定對一些業務人員進行調整。


小銘從老闆辦公室走出來後不知所措,趕緊在群裡詢問我們該怎麼辦,他也是剛畢業沒多久,這是第一份工作,沒想到工作兩年居然是這樣的結局收場。


我在群裡跟他說,這是屬於違規辭退,可以向老闆索要補償,結果小銘再次和老闆交涉的時候,老闆大放厥詞:

你去告我吧,錢你就別想了。


最後的結局,是小銘認慫了,他害怕老闆在離職證明上寫負面的東西,以及背調的時候說他的壞話。


在過去的兩年時間裡,小銘兢兢業業,卻不料,以這樣的結局收場,真是寒了員工的心。


辭退理由不充分,

員工應當爭取自己的權益


按照小銘自己的說法,即便是組織架構需要調整,那也得滿一個月後再通知她才合理。


不管是任何行業任何崗位,在辭退員工這件事兒上必須要有充分的辭退理由。


除此之外,還應該給予員工應有的補償,根據勞動法規定,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不低於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症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所以在被辭退的時候,一定要拿出法律知識來保護自己!


裁員見公司格局


見過很多公司,在裁員時為了避免賠償,使出一些下三濫的手段。


比如前幾年的共享充電寶Hi電,200名左右的員工面臨被裁時,Hi電採取的就是一種十分耍無賴的裁員方式:


將這些員工月薪從4000降到1800元,24小時內要自費從深圳趕往新疆博樂市報到,逾期3天就將被視為自動離職。


明顯就是逼員工自動離職。簡直就是無賴行為!


說到裁員,必須要提到的是滴滴,給員工的補償為:N+1 個月,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能確認,再額外給一個月補償。


這一個月補償是滴滴給被裁員工留出找工作時間,即便是提前離職,工資和五險一金滴滴照發。


被辭退後索要賠償遭拒絕,老闆說:你去告我吧!

圖片來源:百度百科


對比裁員之下的滴滴,實實在在給賠償,員工開開心心的離開。員工得到了合理的利益,公司也沒有丟掉格局,兩全其美。


一般來說,當一家公司想要裁員時,確實可以有很多逼迫員工自動離職的辦法,比如拖欠薪資,調崗減薪,增加考核難度等等,以此來減少賠償。


但即使這樣減少了部分損失,也不過是丟了格局的短淺眼光。


寫在最後


“善始善終”不只是說員工離職時要好好交接、平穩過度,公司也要感謝員工的付出,不要人未走茶已涼,更不要虧待前員工。


千萬不要以為人家不再給你創造利潤了,沒有利用價值了,就可以任意欺負,甚至踐踏對方自尊。


兔子急了還咬人呢,更何況,還有個詞兒叫“勞動仲裁”呢!


世界很小,指不定會在下一個路口就相遇,多年後再相逢,你是那個讓前員工心懷感念微笑著說“某總你好”的人,還是讓人家暗罵“這就是我以前那個混蛋老闆”的人,取決於你在員工離職時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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