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財務內部管控 有力保障檢察發展

為進一步提升機關財務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市檢察院依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精神,結合工作實際,歷時四個月編撰完成了《內部控制手冊》。

《內部控制手冊》為市檢察院內部控制體系的建設、運行和維護提供了政策依據、統一規範和行動準則。一是梳理並完善經濟業務流程。全面梳理預算管理、收支業務管理、政府採購業務管理、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合同管理、公務用車管理等七大類經濟活動的業務流程,同時明確各項經濟業務流程中涉及到的部門、崗位、職責、權限等,在此基礎上完善相關管理制度。二是調整和明確職能分工。明確各項經濟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涉及崗位及崗位職責,解決跨部門協調問題,對部門間和部門內經濟活動職責分工不合理問題進行調整。三是建立關鍵崗位責任制。對各項經濟業務涉及的崗位,尤其是關鍵性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權限、人員要求以及獎懲辦法等。建立健全關鍵崗位人員的培訓、評價、輪崗等制度。四是明確經濟業務的權限分配。針對不同的業務支出,設置不同的分級分權審批權限,嚴控風險,避免審批權限高度集中。五是建立內控評價與監督制度。建立內部監督、風險評估和內控評價制度,確保內部控制有效實施、發揮作用,並實現動態管理,適時更新。

下一步,市檢察院將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不斷提升內控管理的信息化,將經濟活動的內部控制流程嵌入信息系統,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人為操縱因素,確保經濟活動規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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