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需谨慎,有些陷阱不得不防

借名买房需谨慎,有些陷阱不得不防

▎楼市综述丨By:世联评估

借名买房需谨慎,有些陷阱不得不防

▼前言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实际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借名人,被借名之人为名义购房人或出名人。顾名思义就是你出钱买房写的是别人的名字,实际产权人是你。

继深圳“史上最严”715限购政策公布后,深圳客的目光从深圳转移到深圳周边的城市——东莞,心动而身未动,就被东莞凌晨的深水炸弹炸蒙了,725新政直接把退而求其次的深圳客们最后一点窃喜打得烟消云散。东莞725新政前后有哪些变化呢,请看下图:

借名买房需谨慎,有些陷阱不得不防

新证后一些人没有了购房资格,新证要求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东莞社保才能购置二手房,此前并无此要求,那就意味着不在东莞工作的无购房资格了,无东莞户口的无购房资格了,在东莞工作没买社保的无购房资格了。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人类最大的能力在于思考,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灰色事件就来了。


借名买房需谨慎,有些陷阱不得不防

借名买房

借名买房,借谁的名,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安全系数五颗星,亲朋,好友,闺蜜,安全系数三个星,其他人零颗星。那么借名买房有何风险,最最大的风险就是房没了 ,钱也没了,赔了夫人又折兵。例如出名人或隐形权利人不承认借名之事;出名人死亡继承人不知或不承认借名之事;出名人私自转让房屋;出名人涉诉导致房屋被查封;出名人涉诉导致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等等都有可能房财两空,两手空空。

是否有可规避的方法,有但仍有风险。首先,借名人和出名人签订书面合同,借名人保留转账凭证,以便日后审查提供证据。其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个人抵押登记。这样就有保障了,但是依旧有风险,办理抵押登记可以有效防止房屋被出名人私自转让,但如果遇到法院强制执行时仅能得到抵押登记优先受偿部分,借名本就是借名人和出名人之间的内部债权债务关系,不得对抗善意申请执行人,且这种行为是为了规避国家政策而为之,属于过失,自行承担责任。

借名买房需谨慎,有些陷阱不得不防

对借名人有风险同样对出名人也是有风险的,新证显示限购两套,第三套需全款无贷款资格,购房名额被占有了,贷款记录也有了,且得等到取得不动产证后三年才能上市交易,三年内想自行购房,要不算二套要不算多套,在首付比例及贷款政策上就受到了诸多限制。


温馨提示:本文仅就主题进行分析,不鼓励不提倡借名买房,借名需谨慎,房财两空,两眼泪汪汪。


本文作者:世联评估,全国领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机构,拥有强大的评估师团队,持有RICS、MAI、HKIS等国际学会资质,致力专业持续领先,以前瞻视角深度解读房地产市场,内容首发价值领地公众号,原创精彩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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