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聯誠精密製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不存在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1)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4月23日上午09:15至2020年4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時間。

2、會議召開地點:山東省濟寧市兗州區經濟開發區北環城路6號公司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郭元強先生。

6、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參加本次會議的股東和股東授權委託代表總計16人,代表股份52,260,004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65.3250%。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的中小投資者(中小投資者指除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外的其他股東)10人,代表股份21,000,004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26.2500%。

2、現場出席會議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42,960,0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3.7000%。

3、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股東共計7人,代表股份9,300,004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1.6250%。

4、出席、列席人員情況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的見證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本次會議審議的議案及具體表決情況如下:

1.00、審議通過《關於〈2019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52,255,90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對4,1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78%;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為:

同意20,995,904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對4,1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195%;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表決結果:該議案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2.00、審議通過《關於〈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3.00、審議通過《關於〈2019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4.00、審議通過《關於〈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5.00、審議通過《關於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52,239,10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對20,9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40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為:

同意20,979,104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005%;反對20,9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995%;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表決結果:該議案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6.00、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7.00、審議通過《關於2020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委派律師匡彥軍、楊文傑對本次會議進行了見證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山東聯誠精密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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