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从化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3月,从化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

因疫情影响,刑事检察案件整体呈下降趋势。1-3月,从化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05件11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11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4人,不捕率11.2%。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犯罪案件220件258人,提起公诉215人,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8人,不诉率11.5%。

2020年第一季度从化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第一季度从化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结合区情,严厉打击以下犯罪


2020年第一季度从化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3月,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5件;受理审查逮捕13件14人,批准逮捕12件13人;受理审查起诉5件6人,提起公诉5件6人;刑事立案监督1件1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件。


2020年第一季度从化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人,提起公诉2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3人,占不起诉总人数的10.7%。线下帮教未成年人3人,结合疫情情况,积极改变帮教方式,制定《从化区人民检察院疫情期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工作指南》,制作视频实行线上宣教,受教育700多人。

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1-3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案件217人,适用率90.4%。其中从宽对2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193人作出起诉决定并从宽提出量刑建议。经检察机关建议,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183人作出一审判决,采纳量刑建议181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9%。

(二)民事、行政检察

1-3月,民事行政检察各项业务数据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请抗诉案件实现零的突破。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申请3件,同比上升200%,办结2件,其中结案提请抗诉同时上级院支持抗诉1件,息诉1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申请11件,去年同期为0;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申请12件,办结5件,其中结案提出检察建议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受理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案件2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

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7件,立案17件,同比上升325%。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7件,占比41.2%;涉及食品安全领域7件,占比41.2%,其他领域3件,占比17.6%。启动诉前程序案件8件,提出涉及污染防治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件。

2020年第一季度从化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四)刑事执行检察

立案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人;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件;核查财产刑执行214人49.2万元;核查羁押期限111人次,无发现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核查新增社区矫正人员64人、核查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18人;建立疫情期间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动态监控数据43份;参加社区矫正入矫仪式17次47人;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1件。


(五)控告申诉检察

1-3月,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方式接待群众申诉信访案件61件,全部作出了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受理国家赔偿申请2件,审结决定给予赔偿1件,执行赔偿2件,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17.661万元。受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审查结案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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