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成立区级社区矫正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切实加强区委、区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2020年7月31日,市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关于成立市南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成立市南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作为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区长和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市南分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以及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14个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兼任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市南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构协作配合,相关部门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机制初步形成。能有效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规范化,对于做好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市南区将以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为契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建立健全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犯罪,为推进平安市南、法治市南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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