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賞我的經歷,請朋友們分析下我的思路的對錯,謝謝。

大約九O年,我當時二十八九了,第一次去深圳進廠,由於沒熟人,又剛從農村出來,一段時間找不到工作。那時要暫住證,身上又沒錢,晚上要麼宿在墳地裡,要麼涵管裡。(深圳八九月氣溫高,夜晚不冷,墳地有那種沒門放骨灰罈的房可避雨)時刻怕巡邏隊抓去。一天早晨,同另二個同住洆管裡的老鄉天剛亮就起來了,準備去找廠,剛好碰到一輛裝滿啤酒的大廠停在一倉庫門口,等下貨。我們三人立即迎上去問,要工人麼,我們可以幫助卸貨,三十元全部幫下完並搬進倉庫碼好。老闆當時可能看我們是老實打工的,同意讓我們做,但工價是每人五元,並要幫以前一些空塑料酒箱裝上去。雖然便宜,但當時五元錢可以在橫崗吃三碗湯粉(一元五角一份),加之工作實在難找,又口袋空了。三人二話沒說就幹完了。而且還高興。大約過了一段時間,我終於進了一個小廠,工資雖低,但有了落腳點,談起那事,有人告訴我,卸一車那麼大的貨,一般要八十到一百元。果不其然,一天晚上下班後,在那塊玩,又碰到前次那老闆找人卸車,當老闆知道我進了廠,問我還卸車不?我說可以。當即老闆開口說卸完給八十元,裝好空箱另加十五元。從此,這件事牢牢刻在了我心理。無論什麼事,沒有一點靠山<一份工作也可看成靠山〉就沒討價還價的砝碼。直至現在,我在外打工,我也寧可把老家的責任田無償給鄰居種,也不願一租三十年給外地老闆。怕我在外因年老找不到工作時,回家給老闆做農活沒有話語權。總覺得如果給老闆種地時如果卡我,我自己還有一份土地種,不至於走投無路而捱餓受氣。這種想法不知對不對?請好心網友指點一二,不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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