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房產公司拿地受賄93萬元,海口長流鎮鎮海社區原主任鄭作述一審被判緩刑

幫房產公司拿地受賄93萬元,海口長流鎮鎮海社區原主任鄭作述一審被判緩刑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員會消息,海口市秀英區長流鎮鎮海社區原主任鄭作述在協助政府從事土地徵收、置換等行政管理工作中,為請託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請託人財物共計93萬元。近日,海口市秀英區法院一審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

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8年,鄭作述擔任海口市秀英區長流鎮鎮海社區黨支部書記、社區主任。2006年至2009年,鄭作述利用其協助政府徵地工作的職務便利,為海南中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昌公司)在市國土局徵收及置換土地的工作中提供幫助。在鄭作述的幫助下,中昌公司實際取得鎮海村以北117.05畝土地。

2018年10月10日,鄭作述主動到海口市監察委員會投案,並如實供述案情。2018年11月29日,被告人鄭作述向海口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上繳贓款93萬元。

海口市秀英區法院認為,鄭作述身為村基層組織人員,在協助政府從事土地徵收、置換等行政管理工作中,為請託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請託人財物共計93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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