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訴訟分岔路:中美日專場

以下文章來源於春爺酌專利 ,作者肖振春

專利侵權訴訟分岔路:中美日專場

春爺酌專利

這裡有源自知識產權的熱門事件的專業分析、實際工作的實務分享、自我感觸的未來猜測,基本原則是“原創”。


專利侵權與專利侵權訴訟之間有條溝,跨越這條溝的動因不是發現侵權。正因此造就了中美日三國的專利侵權訴訟差異,各具一道。


採用歸納+排比的語句來對比

中國專利侵權訴訟之道的特點為“一多一少一小”:

案件多、判賠少和對象小

美國專利侵權訴訟之道的特點為“一中一多一大”:

案件中、判賠多和對象大

日本專利侵權訴訟之道的特點為“一少一種一大”:

案件少、判賠中和對象大

定義此處所指的對象,通常是指被告,偶爾也能指原告。


// 通過四組數據闡釋中美日三國

專利侵權訴訟之道 //


01.中美日的專利有效量


按國家統計,我國僅僅在有效發明專利數量少於美國60萬件左右,但有效專利(包括實用和外觀)是全球第一,畢竟在2018年,我國實用專利申請量佔全球96.6%,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量佔全球54%,發明專利申請量也佔全球46.4%而美國佔18%。


專利侵權訴訟分岔路:中美日專場

數據來源WIPO

有效專利是專利侵權訴訟的基石,既然我國有效專利已經是全球第一,那麼我國的專利侵權訴訟狀況如何呢?需要去搬美國和日本的專利侵權訴訟特點嗎?


02.中美日新收專利訴訟案件數量


專利侵權訴訟分岔路:中美日專場

備註:由於無法統一統計出專利侵權民事案件量,中國統計的為民事專利案件,美國統計的為專利訴訟案件、日本統計的為智財訴訟案件,也就是說美國的數據可能包含行政案件,日本的數據可能包含專利行政和商標訴訟。


中美日的年度案件量和趨勢差異非常之大,一定程度反映三國在專利侵權訴訟案件數量方面無從比對,但背後總有可供解釋之因。


日本的案件數量如此之少,有兩個可供解釋之因:

1、不好戰;

2、不侵權。


美國的案件數量相對穩定且自2015年持續減少,有三個可供解釋之因:

1、NPE被約束;

2、訴訟成本高;

3、判賠額高。


中國的案件數量持續的增加,有兩個可供解釋之因:

1、訴訟成本低;

2、一件專利幾千個案件;

3、數量戰術。


關於一件專利幾千個案件,在此列舉兩件專利:201130083928.8(金剛便攜式XWAY-M5)和201420522729.0(一種一體式自拍裝置)。對於前者專利,僅某一個律師就代理在全國啟動300多個訴訟;對於後者專利,我們知悉其被無效26次也知悉其公開的裁判文書5500餘份。


一件外觀設計專利和一件實用新型專利看似沒有關聯,實際關聯源德盛塑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這家公司。


縱使專利侵權訴訟江湖有朗科的99號專利和邱則有的7000多件專利這樣的傳說,在上述兩件專利身前也是俯首稱臣。


關於數量戰術,搜狗與百度是27件專利開戰、理邦與邁瑞是12件專利開戰、匯頂與思立微是11件專利開戰、格力與奧克斯是5件專利開戰等等。


03.中美日被訴專利侵權公司


美國近十年和2019年被訴專利侵權公司排名,好像這些我們都熟悉,名氣最大越是被訴專利侵權。


專利侵權訴訟分岔路:中美日專場

來自Lex Machina2020年2月發佈的《美國專利訴訟報告》


中國和日本均無相關統計,個人猜測在中國被訴專利侵權最多的公司可能是蘋果公司、百度公司、小米公司或華為公司,依據是蘋果公司被認為是一塊大肥羊、百度公司僅僅被搜狗就起訴了17次、小米公司產品鏈廣和華為公司被國際巨頭盯上,但上述每家公司被訴次數均不多,被訴對象普遍為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


04.判賠金額


中國:

2013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的一份研究表明,2008-2013年專利權侵權案件中,法定賠償的平均賠償額只有8萬元,非依法定賠償額平均為15萬元,97%的專利侵權案件採取法定賠償,期間有正泰電器訴施耐德電氣的1.575億元和解。

在我國於2014年設立三家知識產權法院後,判賠金額是上升的,根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一份統計,平均專利侵權判賠額超過100萬元。


美國:

在2014年普華永道公佈的一份美國專利訴訟研究報告中表明,1995-2013年美國專利侵權判賠平均數額為550萬美金,電信行業、生物技術與製藥行業、醫療設備行業平均判賠數額最高,分別為2230、1980和1590萬美金。

被陪審團判決賠償10億以上的案件包括2009年的強生訴雅培的16.7億美元和2016年的默克訴吉利德的25.4億美元等等,但兩個案件均最終被法官認定專利無效而無需賠償。


日本:

根據日本最高院2017年3月發佈的專利侵權訴訟統計數據,在約70.8%的案件中,法院判決的侵權費用少於50,000,000日元(約325萬元);在約29.2%的案件中,法院判決的侵權費用高於50,000,000日元(約325萬元)。

中國確實是專利侵權判賠額較低的國家,同時我國專利法仍在探討引入懲罰性賠償,而在美國和日本均已經制定於法律中。


既然中美日的專利侵權訴訟之道差異之大,再者市場經濟和文化差異大,我國之道也已經顯形,走自己之道。


引入懲罰性賠償的目的不應當是為提高專利侵權賠償額,而是讓專利權人獲得應當的利益和侵權人承擔應當的責任。


專利侵權訴訟分岔路:中美日專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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