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在深圳已被禁止食用,违反最高处20倍处罚。如何看待利与弊

大家都注意到了广东禁止野生动物的规定了吗?其中猫,狗已列为禁止食用。

深圳市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正式施行将自2020年5月1日起。 《条例》将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纳入禁食范围。并以白名单的形式明确规定: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可以吃,但猫和狗作为人类的朋友,已被列为禁止食用。违反最高处20 倍处罚。

你对狗禁止食用,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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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吃狗人士完全赞同,狗作为人类朋友,为人类守护家园,忠厚老实,陪伴着人类几千年,拿去屠杀食用非常残忍,禁止食用以后就没有偷狗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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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有人为人,不合理,吃狗肉有些地方还有吃狗肉这个传统,而且狗肉还有某种功效。且禁止食用后,流浪狗数量就会增多,也不安全。而且也不利于社会环境。越来越难管理!也会导致一些养狗的养殖户无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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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在深圳白石洲那边还是有很多家店在出售狗肉,买的人也比较多。甚至某些餐厅还有狗肉煲这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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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贵阳郊区天河潭风景区边上,有个历史文化小村——镇山村,这个小村初建于明代,有着围墙,城门


你是怎么看待的禁止食用狗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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