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把關不"走心" 退休幹部嘗"苦果"

   “作為一名有35年工齡的老同志,現在卻捱了處分,我每天吃不好、睡不著,擔憂領導同事、親朋好友以及大家對我的看法,覺得自己無顏面對他們。”江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退休幹部朱志華本以為退休就可以“平安著陸”,孰料卻在退休10個月後受到黨紀處分。

  經審查,時任江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股股長的朱志華,對周某提供的江城農場工資名冊和工作證明審核不嚴,未發現工資名冊中有多處明顯塗改痕跡,錯誤認定周某在江城農場的工齡。同時,對代課教師工齡落實相關文件政策的理解不到位,向周某出具了《江城縣企業職工工齡計算審批表》,錯誤認定周某代課教師工齡。此外,還存在對勞社部發〔2001〕20號、勞社部函〔2002〕97號文件規定理解不到位的問題,錯誤認定周某退休年齡,於2014年3月為其辦理了退休手續,周某從2014年4月起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這些行為致使周某多領取了2014年4月至2017年5月的養老保險待遇共計56904.52元,造成國家養老保險基金損失。2019年10月18日,朱志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點評

  養老保險基金是攸關廣大群眾的社會民生工程,工作人員的“亂作為”將對國家造成相應的損失。這一案例告誡廣大幹部,在工作中馬虎不得,必須嚴謹細緻。與此同時,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確保國家養老保險基金安全規範運行。(雲南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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