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孩子被狗吓到,弓长岭爸爸怒将宠物主打致骨折、掉牙,双方闹上法庭

佟某某家住辽阳市弓长岭区,是一位60多岁的退休工人,家里养了一条泰迪狗。2019年4月19日19时20分左右,在辽阳市弓长岭区一小区内,因佟某某家的狗狗吓到霍某某家的小孩,佟某某、霍某某发生口角。霍某某用拳头和塑料凳殴打佟某某,致佟某某嘴部等处受伤,于当日住进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经诊断,佟某某左颧弓骨折、牙齿缺失、下唇粘膜挫裂伤、头面部挫伤,住院25天,均为二级护理,支出医疗费4288.19元,因伤情鉴定支付检查费1556.00元。

2019年5月23日,霍某某被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给予拘留十五日并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作为原告,佟某某称,事发时是霍某某家的小孩在没有接触的情况下看到狗狗就哭,霍某某怀疑小孩被狗吓到,用拳头及木头凳对佟某某进行殴打。自己的损失包括医疗费5884.19元并支付护理费2875.00元(住院25天每天115.00元)、伙食补助费2500.00元(住院25天每天100.00元)、营业费1250.00元(住院25天每天50.00元)、皮衣损坏费用2000.00元、假牙被打坏费用3000.00元、交通费100.00元,经司法鉴定原告伤势为轻微伤。这些都应由霍某某赔偿,共计17,609.00元。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定霍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赔偿佟某某10,069.19元(其中医疗费4288.19元,护理费287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50.00元,鉴定检查费1556.00元,交通费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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