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縣:六旬男子7次姦淫不滿12歲女童後自首獲從輕處罰

近日,四川宜賓高縣人民法院對郭某某姦淫女童案做出一審判決。2020年8至10月期間,四川成都六旬男子郭某某利用教養關係,7次姦淫一名不滿12歲的女童。女童父母得知此事後帶女兒到醫院檢查,並向警方報案,當日郭某某投案自首並主動向受害人作出賠償。法院認定郭某某有自首行為,酌情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北青網)

四川高縣:六旬男子7次姦淫不滿12歲女童後自首獲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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