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宜賓高縣人民法院對郭某某姦淫女童案做出一審判決。2020年8至10月期間,四川成都六旬男子郭某某利用教養關係,7次姦淫一名不滿12歲的女童。女童父母得知此事後帶女兒到醫院檢查,並向警方報案,當日郭某某投案自首並主動向受害人作出賠償。法院認定郭某某有自首行為,酌情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北青網)
2021-04-04 20:01:20 佚名
近日,四川宜賓高縣人民法院對郭某某姦淫女童案做出一審判決。2020年8至10月期間,四川成都六旬男子郭某某利用教養關係,7次姦淫一名不滿12歲的女童。女童父母得知此事後帶女兒到醫院檢查,並向警方報案,當日郭某某投案自首並主動向受害人作出賠償。法院認定郭某某有自首行為,酌情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北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