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理,谈谈我的看法

最近在网上经常有些评论监理人的贴子,是否属实,无法论证。本人想介绍一些本人曾经经历过的许许多多的叙事,今天要说的是许许多多事列中的两三例:某市,近4000米长的市政道路,分三个标段,1-2标段为次干道,宽幅24米;3标段为主干道,宽幅40米。工程管理,机构齐全、严谨,有甲方管理机构,有设计单位现场办公,地方政府设现场指挥部并由政府副职官员任指挥长,当然指挥部里总工、管理人员一应具齐。监理进场时,填方段路基基本回填完成。问题也就从这里开始:

主干道施工时,在由甲方领导和政府领导参加的工程推进会上,监理向指挥部和甲方提出三个问题:

一,填方路段的回填已经基本完成,监理是否只对监理进场后的工程质量负责?指挥部和甲方统一回答:监理要对所有工程质量负责,实行全过程监理;好。

第二个问题: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城市道路建筑相关规范要求,路基回填须有相关资料,如地勘资料、测量资料、基槽验槽资料、管网施工过程资料和验收资料,要监理全部负责、全程监理。以前的资料,甲方是否可以提供给我们?会上顿时比较尴尬……政府问甲方有没有资料,甲方回答是以前的施工单位施工,没要过资料,也没有验收,有没有资料要问一下(打电话:电话那头回答不清楚,后来直接回答没有资料)。由此,监理提第三个问题:

如果没有资料证明基础回填、管网安装过程全部合格,监理单位不敢全部负责,建议按图纸设计要求全部返工从头开始。

这个问题返返复复多次开会协调了近一个月,确实没有任何依据证明以前的施工是否合格。政府和甲方又请来审计单位求助,审计单位听取了解情况介绍后,意见与监理单位不约而同:前面施工的工程如果不能提供合法依据,包括图纸和监理单位的验收文件,无法进行审计,而且无法协调。最后政府决定全部按图纸设计施工,以前的回填料全部清除,已经铺好的管网能用的用,不能用的全部重新安装。

这仅仅是第一波扯皮,更多的事还在后面。按照图纸设计要求主干道基槽开挖深度是2.22米。后进场的施工单位,对原先回填的路基进行二次清土(清土过程中,政府、甲方、施工方、监理方,现场观察回填料情况,基本是杂土或垃圾土。雨、污水管网90%不通或返坡)但是施工单位清完原回填土后,未进行验槽程序,就连夜倾倒了几十车毛石直接进行回填。次日,监理巡问情况时,项目经理说:是甲方和政府同意的,要赶工期,取消验槽。监理问:基底标高是多少?回答完全合格。请提供测量数据(审查结果:现场测量标高与图纸设计标高不符)。监理立即请指挥部领导,甲方领导,设计单位代表到场,开临时专题会。

监理首先请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介绍今天夜里发生的情况经过。项目经理转弯抹角说了半天并未提到取消验槽的事。监理问:您刚才告诉我,是指挥部领导和甲方领导同意取消基底验槽,可以直接回填,您现在可不可以在会上再说一遍? 当时甲方领导、指挥部领导,人人感到莫名其妙,并寻问自己的部下,“你们谁同意的?谁决定取消验槽的”?整个会场一片肃静。

沉默过后,无一人承认同意施工单位可以取消验槽直接回填。监理发言:我们只是要个依据做备案记录,如果甲方和指挥部领导已经决定取消验槽直接回填,监理表示完全服从,坚决执行。当时甲方、指挥部各位领导相继指示:“坚决支持监理工作,没经甲方、地勘、设计和监理单位验槽签字,擅自进入下道工序必须返工,直到验收合格为止。今天夜里倒下多石头,必须拉走多少石头,以后所有工程,没经验收擅自施工的都必须返工,甲方和指挥部的所有人员不得在现场随便表态”。会议结束。

施工单位清了一整天,石料清完了,基底标高测量时少50公分,继续挖是肯定的。

像上述事例还没结束,平常小的事列不谈,更大的尴尬又一次来到。同这个项目,在快到后期时,政府提出缩短工期,要求在十日内完成3630米X24米的次干道的级配层施工、水稳层施工和沥青路面施工。(注:这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做到的事,十天时间光是运材料都无法完成)。在有政府领导、甲方领导、质监站领导、设计单位、地勘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加的工程推进会上,上述要求竟然得到甲方、设计、地勘和施工单位的一一表态坚决执行,服从政府要求。更离奇的是地方质检站一位副站长也表示完全可以完成,拥护政府要求。

最后点名要监理单位表态。监理当时表示保留意见,但被质检站点名批评:说监理单位没有担当,不配合政府工作,行业作风很有问题等等…… 监理随后发言,从路基基础、到最大填方深度8.5米,路基沉淀时间不足半年,若干路段是在雨季冒着雨施工,从弯沉值检测到压实度检所有检测资料还没有出来,没有任资料能证明路基、路床的工程质量可以满足设计要求。现在又要求在十天内完成级配层、水稳层和沥青路面施工,光是集配、水稳材料就有4万5千方,要从40多公里外的山上拉下来,十天时间就是拉材料都拉不完,再加上铺设、碾压、检测、验收和沥青路面施工,根本无法保证质量,我们在座的谁也承担不了这个责任。作为监理,只能如实报告,保留意见。

一阵交锋以后,政府领导(工程总指挥长)总结:“我在认真听了监理的发言,监理意见很有依据,值得考虑,会议暂时停止。我把监理意见带到政府会议去研究”。散会后指挥长直接拉上监理一起去饭店吃饭。

三天后回复:政府会议决定,同意监理单位意见,按原工期施工,必须保证质量第一。

(小秘密:在这个项目上,个人被奖励12000元奖金)。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个项目部的技术主管,当时被多次要求返工的技术主管,后来成了好朋友。几年后他出差去丽江,专程开车弯了近百公里的路程,来到我的工地项目,看望我,并且一再感谢我,并称我是他半个师傅。

我被搞的莫名其妙,但他认真的说:在那个项目的一年多时间里,多少次的返工,让他学到了很多社会经验和做人的精神。特别那一次缩短工期的会议上,让他很震撼。在那样的环境下,面对甲方、设计、地勘、政府领导、质监站领导、施工单位大家已经纷纷表态支持政府缩短工期的要求,一般人都会选择附和。但没有想到的是您坚持原则,最后能以少胜多,当时真的为老人家捏一把汗。自己大学毕业几年,就是从那时才真正看懂了人的精神价值,理解了什么叫社会、什么叫工作。从那以后彻底改变了以前混工资的态度,不上网不聊天了,处处兢兢业业,处处谦虚谨慎,甚至看任何文件、图纸都不敢马马虎虎、粗心大意半点,写文件看了又看审了又审,您的身影始终在伴随着我。后来经常被领导好评,现在已经提升做了工程部长。工资也比以前翻了一倍还多,已经有了做项目经理的梦想和计划。所以必须感谢我,称我是半个师傅。

我千千万万个没有想到的是,他从另一个角度,没有认为我是在找他麻烦,不是挑他的刺。反而从中得到了努力的启示。

莫大社会,因为监理费用低廉的问题,监理单位招聘监理时受到一定局限,不排除监理行业内有业务水平不高的,甚至也有比较贪楚的,作为社会共存,也豪不奇怪。不过,说监理敢以工作条件为由,直接提出吃拿卡要等等(本人从未遇到过),是值得研考的。如果把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有时主动约请也算上吃拿卡要的话,确实是个问题,直接算吃拿卡要可能争议较大。一些施工单位过河后对监理人的无限诋毁也是不应该的。不过监理人除了认真履职以外,与政府、甲方、施工方打交道,工作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施工单位管理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员等,并非专业水平齐整,很多结构问题搞不清楚也是经常的。监理如何能即解决好这些隐患问题,又不会让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尴尬,认为你在“挑刺”,“找麻烦”(实际就是不要让他们难堪)。这就是监理人的经验和方法问题。但是,监理的方法和经验的释放是取决于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平常的工作态度是傲慢还是谦和的风格上。起码,我的原则是这样。对于谦和好学而且相互尊重的,我会把发现的问题提前用微信告诉他,让他们自己提前去协调处理,甚至哪些部位和构件容易出什么问题,会提前提示他们注意检查控制。反之,对那些油嘴滑适态度傲慢的人,必须让他报检时,直接当众指出,整改后再报,豪不客气。

对于有些人说监理毫无作用、毫无本事、只会吃拿卡要。意思是自己的专业水平一定高于监理(大部分确实是这样),认为监理基本就是草包。那么问题是:自己验收过的工程根本不应该被草包挑到刺、找到毛病才对。具有专业水平的管理人员验收的工程,经常被“混混监理”挑出刺来,找出毛病来,让人听起来实在是不敢恭维。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专业水平很高的技术人员,为何要被“没有本事的草包监理吃拿卡要”?...........

最后希望,监理也好、施工单位也好,还是端平心态,要多多充实自己真实有用的东西,因为真实有用的东西,才是实力,才是讲话的底气。上面提到的那位技术主管的变化应该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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