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開設賭場致多人交叉感染 福建古田一女子獲刑一年

疫情期間開設賭場致多人交叉感染 福建古田一女子獲刑一年

圖為庭審現場。 陳嘉倩 攝

中新網寧德4月29日電 (李餘鳳)福建寧德市古田縣法院4月29日披露,該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疫情防控期間開設賭場案,以開設賭場罪依法判處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2000元人民幣。這是福建省宣判的首例疫情防控期間開設賭場案。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29日間,林某某在古田縣城西街道六一四路其經營的某農藥店內,組織數十人以打麻將、撲克牌的方式進行賭博,從中抽頭漁利共計11000元。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林某某仍聚眾賭博,致多人因聚集交叉感染新冠肺炎。2月28日,林某某主動到古田縣公安局投案並退出違法所得。

法院審理認為,林某某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組織多人進行賭博活動,從中抽頭漁利,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林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不顧防控大局,仍開設賭場聚眾賭博,致多人因聚集交叉感染新冠肺炎,社會影響惡劣,依法應從重處罰。鑑於其有自首、認罪認罰、退出違法所得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經辦法官表示,開設賭場聚眾賭博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尤其在當下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聚眾賭博更是對自己、對家人、對社會的不負責任。對於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的行為,依法可對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還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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