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最新机动车交强险、车船使用税、车牌号新规

新规变动很大,希望广大车友奔走相告,口口相传。

9月最新机动车交强险、车船使用税、车牌号新规

首先是交强险方面:大家都知道,车船使用税是我们买车之后要强制交纳的保险费用,即使不交商业保险,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都是要每年必须交纳的,虽然保额不高,但又不能不交,所以每年大家都要必须面对它,这回新规来了。

本年度未发生本责交通事故,次年保费下降10%;连续2年未发生本责交通事故,次年保费下降20%;连续3年及3年以上未发生本责交通事故,次年保费下降30%;本年度发生1次本责交通事故且无人伤亡,次年保费不变;年度发生2次或2次以上有责交通事故且无人伤亡,次年保费上浮10%也就是说交强险向商业险规定靠拢,不报险,次年递减,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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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车船使用税方面:新能源纯电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不征收车船使用税,其他燃油车按以下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1、1.0升(含)以下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减征后为250元);1.0升至1.6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420元(减征后为350元);

2、1.6升至2.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480元(减征后为400元);2.0升至2.5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900元(减征后为750元);

3、2.5升至3.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1920元(减征后为1600元);3.0升至4.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3480元(减征后为2900元);4.0升以上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5280元(减征后为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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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9人以下乘用车车船税标准

1、排量在1.0升(含)以下的年基准税额为180元;排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排量在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60元。

2、排量为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720元;排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1800元;排量为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000元;排量为4.0升以上的年基准税额为4500元。总体看变化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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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车牌变更规定:原本的车牌必须使用三年以上才可以保留原车牌,新的规定出台之后,如果车主的车牌没有使用够三年,且使用的时间已经达到1年以上,车主就可以一直使用原车牌。特别注意的是申请时限为6个月,即车辆报废后6个月内购买新车并提出申请方有效。

此外,为了防止有人恶意买卖或变相买卖车牌号,规定车主拥有原车牌号满3年方可继续申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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