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就是“別人家孩子”的蘇明哲,在孝順父母這件事上也想要講個有自尊,於是為了顯示自身的長子地位,不惜下血本。
清華畢業後,明明有很好的工作等著他,卻一定要去美國留學,而蘇家父母只有賣掉一小間屋子,省吃省用才能供的起他到美國去。好不容易在美國立了足,得知蘇母去世的消息後,二話不說就衝回國,明知公司在裁員的情況下,甚至連向公司請假的事都忘了,回美國後,果然被公司裁了。
最後在明玉的暗中幫助下,明哲找到了工作,而且薪水也比之前要高一些,比曾經的工資高了三分之一,只不過需要長駐中國,三個月回來一次,蘇明哲並沒有多想,就答應了這份工作。不知道大家在劇中有沒有注意到,明哲在美國的時候,明明跟媳婦吳非說的是工資上漲了三分之一,卻在蘇家當著大傢伙的面說工資比之前翻倍。
剛找到的工作的,明哲哪來的能力幫蘇大強買一套500萬的房子?
其實蘇明哲根本就沒有為蘇大強負擔五百萬房子的能力,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在劇中蘇明哲瞄準的一直都是二手房子,壓根就沒想過給蘇父買新房子,他給父親考慮的一直都是二手房,不是什麼新房子。
蘇明哲的工作每年能有十幾萬美元的年薪,算下來也摺合幾十萬人民幣,而妻子吳非的收入和蘇明哲差不多,兩口子一年下來賺上80萬人民幣還是有的。因為新房他肯定不夠首付,而二手房要便宜不少,他把全部積蓄拿出來,給蘇大強搞個首付還是有希望的。
蘇明哲是一個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
蘇明哲積攢了十年的孝心,無處釋放,在他的意識裡,親情無價,他花500萬買套房,已經算撿了大便宜了。一個被孝順衝昏頭腦的人,哪懂什麼從長計議。一個剛找到新工作的人,哪有什麼能力,輕鬆抗下500萬的壓力。還不是舍小家為大家,打腫臉充胖子。
吳非本來打算賣了老宅,老宅可能也能賣三四十萬,加上這次兩個人回國帶回來的錢,可以付個首付,剩下的由明成來出。原本的計劃是買兩居,蘇明哲卻自作主張,三居一步到位。結果是:首付+月供+保姆,都由明哲出錢,而且隻字未提賣老宅的事情。
在劇中,與其說是蘇明哲有能力買房,倒不如說是他有勇氣。一輩子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蘇明哲,自私到沒有了底線,提出幫父親買房,一方面是滿足了自己對於孝子名聲的追求,還出於對新工作收入的盲目自信。他只考慮了父親的養老,沒有把妻子和女兒的生活考慮在內,在沒跟妻子吳非商量的情況下,擅自動用了多年來工作的積蓄,硬要爭搶蘇家的長子話語權,幫父親買套房子。
最後小編認為孝順是沒有錯的,可不顧及家人和妻子的感受,一味的愚孝就是缺德。反正我不喜歡這樣的人,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而故作逞強。歡迎在下方評論留言,讓更多人看到您的觀點。如果覺得小編說的在理,請點贊轉發關注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