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院發佈三起知識產權侵權案例

今日是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為此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了近年來,我市知識產權類案件中的三起典型案例。

近年來,市中院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題,不斷深化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

同時,市中院黨組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為此專門選派了思想政治素質高、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高的法官到知識產權庭審理案件。截至目前,市中院1人獲評“全國法院先進個人”,1人獲評“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去年以來,我市各級法院來共審理知識產權案件525件,其中知識產權刑事案件14件、知識產權行政案件4件,有3起案件入選了年度湖南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銀泰”之爭,我市兩家公司被判賠100萬元

1

據悉,浙江銀泰百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銀泰)系銀泰百貨及圖註冊商標專用權許可使用人,該商標註冊於1999年10月28日,類別為第35類服務商標。

之後,株洲銀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株洲銀泰地產)開發涉案銀泰財富廣場商業部分項目,並委託株洲銀泰財富廣場商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株洲銀泰)進行管理,管理內容包括招商、宣傳等。2017年5月1日,株洲“銀泰財富廣場”項目正式對外營業,以“銀泰”“銀泰商業”“銀泰品牌”的名義,利用微信公眾號、電視廣播宣傳、資料宣傳、現場宣傳等多種方式為數十家商家進行推介、宣傳。

對此,浙江銀泰認為株洲銀泰的行為構成對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且構成不正當競爭,遂將株洲銀泰、株洲銀泰地產起訴至市中院,訴請法院判決株洲銀泰、株洲銀泰地產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2500萬元。可株洲銀泰抗辯主張涉案第35類商標具有地域性,浙江銀泰及涉案商標權利人在湖南地區沒有開設實體項目,從而不會構成混淆,不構成侵權。

最終,市中院一審、省高院二審均認為,伴隨交通、信息技術推進而高度發展的電子商務使服務商標的地域性被打破,即使浙江銀泰沒有在株洲地區開發實體經營,其知名度也可以通過其他渠道予以輻射和滲透。株洲銀泰認為不會導致混淆誤認的主張沒有事實依據。

據此,株洲銀泰、株洲銀泰地產相同服務類別上使用與“銀泰百貨”圖文商標近似的商標,容易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其行為構成商標侵權。且株洲銀泰將“銀泰”註冊為企業名稱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遂依法判決株洲銀泰、株洲銀泰地產停止侵權,賠償浙江銀泰100萬元。

我市首例涉刑的知識產權類案件

案例

2

2014年10月起,劉某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從其他網站上大量複製、發行受害公司享有著作權的小說3500部,並將上述小說置於自己經營管理的網站上,供公眾瀏覽。之後,劉某開始在自己經營管理的網站上收費刊登廣告。截至2015年7月,劉某因此非法牟利108萬餘元。

2015年7月14日,攸縣公安局民警接舉報後,將劉某抓獲。事後,劉某主動向攸縣公安局上繳違法所得110萬元,且向受害公司賠償了60萬元,取得了受害公司的諒解。經鑑定,劉某複製、發行的小說與受害公司享有著作權的小說相似度為96.28%。

2017年11月10日,法院審理認為,劉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他人文字作品3500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但劉某案發後,主動上繳違法所得,積極賠償受害公司損失,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判罰。遂依法判處劉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緩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

山寨“茶顏悅色”被判賠10萬元

案例

3

湖南茶悅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茶悅公司)訴蘆淞區知乎茶也飲品店經營者(以下簡稱知乎飲品店)侵權一案,入選了本次通報的典型案例。

茶悅公司成立於2017年9月5日,經營範圍包括餐飲管理、連鎖企業管理、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銷售等。該公司是5枚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人,其中包含“茶顏悅色”等內容。之後,該公司通過直營戰略模式及優質的服務,紮根長沙並開辦136家直營奶茶店,為上述5枚商標贏得了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茶顏悅色一度成為長沙乃至湖南的奶茶名片。

但知乎飲品店經營者向某未經茶悅公司許可,在蘆淞區繁華中心商業圈開辦了兩家冒牌奶茶店。向某在自己的店鋪內,以茶顏悅色的名義為進店顧客提供茶飲服務,在店招處公然使用茶顏悅色仕女組合商標圖形,店鋪杯子上使用了“知乎茶也”文字商標,店內宣傳圖片和杯子上使用了仕女圖圖形商標,在宣傳廣告中的杯子上使用“茶顏悅色”文字商標,經營時間長達6個月。

為此,茶悅公司向市中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知乎飲品店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

市中院審理認為,知乎飲品店使用的五類標識,均侵犯茶悅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遂依法判決知乎飲品店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茶悅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開支共計10萬元。

哪些行為容易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其實知識產權侵權離我們並不遙遠。”市中院知識產權類案件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受理的知識產權侵權類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是個體小商戶侵權。所以個體小商戶在經營過程中,應瞭解供貨商是否具備權利人授權,並儘可能做到採購全程留痕,如簽訂書面交易合同、購貨憑證、款項支付流水,並在購貨清單上註明商品型號、數量、單價,並經供貨商簽名蓋章確認,款項支付儘可能避免現金交易,有條件的儘可能採取微信、支付寶或銀行轉賬支付。

同時,上述負責人還指出,市民日常生產生活中應注意以下幾點,從而規避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1.學習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基本知識;

2.對註冊商標的商品進行商標檢索,瞭解商標權利人的基本情況和商標的基本形態,對自己銷售的商品能進行初步的商標比對;

3.對於音樂、影視、美術作品等,要養成付費使用的習慣,尊重他人著作權;

4.應當從合法登記的商家進行採購,而且在進貨時應當考察該商家的有效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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