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一百萬(一個朋友為擔保),現在他們不承認借了這筆錢,法律上欠條無實際效益,我怎麼能要到這筆錢?

sunny__小點


我幫你找出證據:

其一,你借給別人100萬不可能用現金支付,即使借款人沒有給你出具借款借條,至少應該有銀行轉帳憑證吧;

其二,根據你表述,還有第三人擔保。你即使沒有單獨簽定《保證合同》,至少手中應該有保證人寫的簡易《保證書》作為書證或者電話錄音作為附加證據吧?

其三,你如果有上述證據就能形成證據鏈條互相印證,萬一打起官司來做為證據,相信法院會採信的。

希望上述回答,能夠真正幫到你。




AQ樂財稅磚家


找有效證據,錄音或者轉賬記錄,100萬總不可能扛著現金去借錢吧


家有潤澤二少


誰擔保,你就向誰要,借錢的時候總立了字據的,依借條和字據為主,不承任能行嗎,除非死了死了總還有兒女,如是光有擔保人沒有字據,那你無法要回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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