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修房需谨慎 资质不符房主需担责

房屋年久失修,杨某雇请装修工人修缮,结果工人上工时不慎摔伤。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房主杨某因雇请没有资质的刘某施工,被判对受伤工人张某的损失承担20%的责任。

  2019年8月,杨某雇请刘某修缮自己的老房子,防止房屋漏雨。双方口头约定,由杨某自行采购主材料,刘某负责修缮(包含劳务费和辅材的费用),修缮费用为18000元。双方对修缮事宜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未对安全责任事项进行约定。之后,刘某带上包括张某在内的五名工人开始修缮房屋。上工途中,张某不慎摔伤脚而住院治疗。因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一纸诉状将杨某和刘某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赔偿各项费用合计68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将自己房屋修缮工程以18000元发包给刘某,二人形成承揽关系;而杨某雇请张某帮工并支付相应报酬,二人形成劳务关系。杨某将房屋修缮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在选任上存在过失,而张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且有丰富装修经验,操作不慎至自己受伤,具有重大过失,可以减轻刘某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刘某承担30%的责任、杨某承担20%的责任,张某承担50%的责任。

  法官提醒:房主在装修、修缮房屋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否则如果发生纠纷,即使房主已将装修工程发包出去,房主仍将因为选任不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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