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實施高齡補貼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讓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舉措。為此,李滄區委區政府繼續將70歲及以上戶籍老年人高齡補貼發放納入2020年政府實事。現將發放有關事宜告知如下:
發放範圍
凡具有李滄區戶籍,年滿7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即195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均可享受2020年高齡補貼。2020年1月1日至申報截止期間去世的老年人,憑相關證明(火化證或死亡註銷證明)按規定享受高齡補貼。
發放標準
高齡補貼發放標準按年齡區間實行分檔發放。
(一)年滿70-79週歲的(1941年1月1日-1950年12月31日出生)老年人,每人每年發放150元。
(二)年滿80 -89週歲的(1931年1月1日-1940年12月31日出生)老年人,每人每年發放200元。
(三)年滿90 -99週歲的(1921年1月1日-1930年12月31日出生)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年度內去世的,按在世月份計發;區外戶籍遷入區內的,從遷入次月計發)。
(四)年滿100週歲及以上的(1920年12月31日前出生)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400元(百歲及以上的老年人高齡補貼按原申報發放程序進行,本次無需申報)。
申報程序
1.2019年度已享受過我區高齡補貼的70-99歲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即日起持老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進行2020年度高齡補貼資格確認。
2.凡具備享受高齡補貼資格的新增70-99歲老年人(2019年度及以前未享受我區高齡補貼的),本人(或代理人)即日起持老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一份複印件(索引頁、戶主頁、個人頁),向老人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青島市老年人口信息登記表》,個人申報登記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31日。
注: 無身份證和戶口簿的,應到當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發放
(一)70-89歲老年人高齡補貼的發放實行年度申報、年度審批、按年發放。根據審核情況,2020年8月底前區民政局統一將資金撥付各街道辦事處,自2020年9月份開始由街道和社區將高齡補貼逐步發放到老人手中,原則上10月25日“老年節”前發放到位。
(二)90-99歲老年人高齡補貼的發放實行年度申報、年度審批、年度內按月分兩次發放。2020年9月發放1-10月高齡補貼,由享受高齡補貼的老年人(或代理人)持老年人戶口簿原件及一份複印件到申報社區領取高齡補貼,代理人領取的需攜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020年12月發放11-12月高齡補貼,由享受高齡補貼的老年人(或代理人)持老年人戶口簿原件到申報社區領取高齡補貼,代理人領取的需攜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90-99歲老年人在申報後去世的,憑相關證明(火化證或死亡註銷證明)按在世月份計發高齡補貼。
(三)百歲及以上老年人高齡補貼的發放按原發放辦法執行。
(四)社區居委會應及時掌握享受高齡補貼待遇的老年人去世或戶口遷出李滄區的情況,並及時在青島智慧養老平臺進行變更。90-99歲老年人去世或戶口遷出李滄區的,高齡補貼從遷出(或註銷)次月停發;區外戶籍遷入區內的,從遷入次月計發。
(五)享受高齡補貼待遇的老年人以戶籍為基礎,實行屬地化管理。
注意事項
(一)及時申報。請居民朋友關注媒體及街道、社區的公示,並按照要求進行申報,逾期不報將視為自動放棄。
(二)嚴明法紀。對弄虛作假,冒領和騙取高齡補貼資金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聯繫電話。對於申報發放過程中相關事宜諮詢、舉報、投訴等,可聯繫以下電話:
李村街道社會事務辦:87625790
虎山路街道街政科:66087041
浮山路街道街政科:87621869
振華路街道黨群服務中心:66081772
滄口街道社會事務辦:84610087
興華路街道社會事務辦:84611904
興城路街道社會事務辦:84685009
樓山街道便民服務大廳:66080009
湘潭路街道社會事務辦:84836165
九水街道便民服務大廳:87604337
世園街道社會事務辦:68076012
區民政局:87637373
李滄區民政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