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豈能趁火打劫?依法辦理!

在綏芬河市全市人民眾志成城抗擊疫情關鍵時期,有人卻還在利用當地群眾需要口罩的急切心理實施詐騙。日前,綏芬河市檢察院依法辦理了李某某以銷售口罩為由實施詐騙一案。

疫情當前豈能趁火打劫?依法辦理!


2020年3月9日,綏芬河市公安局接到一條涉疫情詐騙線索,有人以銷售口罩為由實施詐騙。3月12日,綏芬河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獲。案件發生後,綏芬河市檢察院第一時間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經查,2020年1月初,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虛構其有口罩生產代工廠,並從網上下載口罩樣本及營業執照照片,在微信群及朋友圈發佈有口罩出售的虛假消息。在被害人催貨、索要退款時,李某某將收取的口罩款轉移並將被害人微信拉黑。在瞭解掌握案情後,檢察官與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及時溝通,鑑於案件系電信詐騙,存在其他被害人的可能,向公安機關明確了取證方向及取證要求。經有效引導,李某某所實施的詐騙事實由立案時4起增至移送起訴時7起,犯罪數額由4000餘元增至9592元。

4月15日,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後,為配合疫情防控需要,檢察官通過遠程視頻提審並以案釋法,積極組織協調值班律師見證、參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過程。目前,該案已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訴。


供 稿:綏芬河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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