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用别名提货而且欠款不承认怎么办?有何法律依据?

厌氧分子


看到你的问题好像这件事情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不管是用什么名字提货,首先得有他的签字吧?他就是签猪狗之类的也能证明是他签的字把货提走的,不承认是不行的,去公安局可以告他诈骗的,这种事情就是明显的诈骗行为了,不是民事诉讼案件,是刑事案件,再说现在不管什么地方都是有监控录像的,你们那里没有吗?如果有就可以当做证据使用的,再有就是可以通过电话对他进行全程录音的,这事儿只要你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还你公道的。


天马行空aidlke


别名不影响债务承担。

我曾经办理过借款人给出借人打欠条时候落款写小名的,类似李某红写成李红这种的。到了法庭,借款人不认可是她写的欠条。但通过笔迹鉴定,证明确实是她本人书写。法院最后也认定就是被告欠钱了。

所以你这个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事实认定问题。

对于事实认定问题,需要你自己回忆,b被告在你这里留下了什么证据,这些证据能不能证明被告欠你钱了,钱了多少 。

比如说,被告在你这里提货时有没有在提货单上的签字?如果签了,对方不承认是他,那可以申请法院委托笔迹鉴定。通过笔迹鉴定来认定是不是被告本人书写的。

对于别名是不是就是被告,还可以找证人作证,证明平时他就是叫这个名字。

如果确实没证据,还可以试试用电话录音的方式来补充证据,让对方在录音里承认欠钱。具体如何录音,你可以看我之前这方面的回答。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小常识,读点法律小故事。


家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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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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