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審批許可
私自設立煉油廠
排放液體廢料
汙染環境
就這樣
開原男子被判刑又被罰款
二三里資訊獲悉,2018年6月至9月間,王剛(化名)受僱於“廖某”,在未經審批許可情況下,在開原市業民鎮五寨子村私自設立煉油廠,將運來的袋裝原油經該廠加熱、排汙等程序,排出的黑色粘稠狀液體廢料,由王剛組織工人向廠外坑內排放,且對該土坑未做任何防滲漏措施,已嚴重汙染環境。經檢驗,黑色粘稠狀不明物屬於危險廢物。
2019年4月28日,王剛在開原市內被民警抓獲。
法院認為,王剛利用滲坑排放有毒物質,嚴重汙染環境,其行為已構成環境汙染罪。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決如下:
王剛犯環境汙染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通訊員 郭慶軍 二三里編輯 項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