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市中院开展 “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

【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市中院开展 “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

为强化全市法院干警纪律规矩意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省高院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市中院组织开展了“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

【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市中院开展 “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

1 一是开展学习教育、调查研究

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干警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思想自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召开各部门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1 二是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

建立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台帐,建立违纪违法受处理台帐,建立任职回避、辞职人员从业限制台帐,实施动态管理。

1 三是组织开展申报,建立月报制度

组织开展集中申报,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探索建立月报制度,监察室要及时汇总分析审判部门报送的相关材料,按季度向市委政法委和省高院报告。

1 四是完善硬件设施,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建全完善硬件设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加大公开透明力度,要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

1 五是强化监督问责力度

强化任职回避监督,要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要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强化问责追责力度,要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

监察室供稿

编辑: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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