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3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 2020-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改选董事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41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工作函》全文公告如下: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公司披露公告推举崔惠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公司董事吴健及股东董事杨子平投弃权票。4月28日,公司公告股东董事杨子平提出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案内容包括罢免董事长王双宏、副董事长刘德义,并提名杨奇、陈琛、孙艳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郑磊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相关事宜明确要求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你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提案内容等在形式上符合上述规定的,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不得无故设置障碍。请你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则,审慎、妥善处理相关股东提请增加临时提案事项,保障股东合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勤勉尽责,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保证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运作。

二、相关提案股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对公司目前治理决策有异议的,应当通过合法、有效的渠道理性表达诉求,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得不当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

三、你公司股东辽宁迈克推举崔惠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吴健以及股东董事杨子平发表弃权意见。吴健认为控股股东在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席位中只占有一个席位,无法发挥国有第一大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作用。杨子平认为由已经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东继续提名并且担任独立董事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也不符合常理。请公司及相关各方核实补充:辽宁迈克与公司、各董事及其他主要股东就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前期沟通情况,相关方是否存在其他默契和协议安排。

四、请公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事项,核实并补充说明:(1)股东董事杨子平和公司其他董事、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和者关联关系或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或利益安排;(2)董事会各成员对本次临时提案相关内容的具体意见;(3)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会成员各方就本次提名和改选董事的前期具体沟通情况,相关各方是否存在其他默契和协议安排;(4)结合上述情况以及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等信息,说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发生变化,前期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或更正之处。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五、请公司审慎核实独立董事候选人崔惠玉、郑磊是否存在不满足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你公司应当将本工作函的要求告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情形,本所将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同时,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披露,并于2020年5月8日之前披露对本工作函的回复。”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已将本工作函的要求告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将根据《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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